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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展住房租赁 允许将商用房改建租住

发布时间:2016-05-08      来源: 人民日报    点击:

本报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左娅)在6日召开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透露,我国将出台六条措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陆克华介绍,在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供应主体90%以上是个人出租。而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专业租赁企业提供房源的占比是30%左右。近几年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尝试涉足住房租赁业务,但还不能满足住房租赁消费的需求。

  陆克华表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以下6条。

  一是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二是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公共服务;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方权利义务。

  三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四是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对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商业用房项目,为了降低租户的使用成本,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按照居民的标准执行。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相关文件将很快出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供地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六是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体制,规范租赁市场。

  陆克华表示,住建部将从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等7个方面入手进行规范和整顿,目前正在制定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并将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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