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当领导者成为圣贤

发布时间:2017-07-01      来源: 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当领导者成为圣贤
                    ——白话版
  
(一)为了群众的利益
 
领导者是群众里的一份子,来源于群众,是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应该把才华充分的发挥出来。除了天资聪颖,更重要的是,胸怀救世济民的人文主义理想,并坚持不懈的践行之。这样就会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有这个前提,井井有条的治理政务,下级就会无比叹服;从容不迫的治理安全事务,将士就会坚决执行;公正严明的秉持法度,就会遏制自由主义泛滥,使个体自觉服从整体。
领导者不能是只为自己活着,应该用圣贤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践行救世济民的人文主义理想,争取青史留名。这样,就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成为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二)圣贤的标准
 
夏商周三代以来,人们仍旧没有放弃救世济民的人文主义理想,十分怀念那个时代。在那以后,武则天把“周”作为国家的名称。赵匡胤之所以能够成为宋朝的开国皇帝,是因为,继承了另一个也叫做“周”的国家。一个叫赫连勃勃的匈奴人,曾经又建立了一个夏国,一个叫元昊的人,也曾经建立了一个夏国。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夏商周三代的治理模式,备受后人推崇,成为后人效仿榜样,希望回归那个时代。这是因为,当时的领导者按照圣贤的理论治理国家,按照圣贤的标准要求自己,建立了一套适合国情的治理体系,并且得到百姓拥护。所以,为中华文化的稳定传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领导者如果不能够按照圣贤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圣贤的理论武装自己,往往容易松懈,留下难以挽回的遗憾。历朝历代的领导者绞尽脑汁,想要在世袭制度的框架内解决这个问题。费尽周折,结果也不尽人意。
年复一年,领导者不断温习圣贤的训诫。不管哪个朝代,领导者都对圣贤毕恭毕敬,对圣贤的理论倍加推崇。生怕违背了圣贤的训诫,犯下过错。
这样,逐渐建立完善了上下级之间的伦理关系,和行政规则,领导者执政就具备充分的理论和制度依据。当仁不让的治理国家。
领导者用圣贤的标准要求自己,就会越来越接近成为圣贤人物。慢慢的,领导者就成为圣贤。领导者就是圣贤,圣贤就是领导者。
 
(三)圣贤的工作
 
圣贤通晓社会科学,经过实践活动,深入观察思考,总结出事物的运行规律。通过对这些规律的解释,来说明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从而启发人们,如何进行社会活动。圣贤的工作,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理论依据,是造福苍生的事业。
 
领导者成为圣贤,符合中华文化对领导者的要求。这样可以把强大的思想力转化成巨大的生产力,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人们摆脱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空虚,实现思想境界的高层次提升。
 
(四)学者的权威
 
达到圣贤标准的领导者,有能力对社会学理论进行解释,重新启动社会规则,影响制宪和修宪活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并且完善全套的典章制度。由于领导者成为圣贤人物,其学识的权威性,具有很强的社会认同感,百姓容易信服,从而乐于接受国家制定的律法,政府的公信力自然就会得到提升。
 
这种权威性,反映在制宪和修宪活动中,可以使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无可撼动的稳定性,成为捍卫群众利益的强大制度保障。也能反映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合相生的一致性。符合古人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所以,领导者成为圣贤,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领导者成为圣贤
                       ——文言版
 
 
《法觅先王之衍圣篇》
       
    (一)王之治
 
天生丽质,胡束之也!王之为圣,天作之合。衔其资禀,循其公凛。内外咸附,莫不禀从。
 
王之治政,百官仰止;王之治军,儿郎用命;王之治法,天下为公。王者之身,牵系百姓。体承圣赋,命系苍冥。替天行道,泽润万类。百姓之福,王之福也;百姓之苦,王之苦也;百姓之期,王之期也。
 
 
(二)衍于圣
 
先王之道,三代沿传。夏商周毕,王道哀微。武周复朝,赵宋续代。赫连猝立,元昊兴邦。后世示从,慕承三代。千秋功纬,绵绵不绝。
 
王之去圣,盖斯其谬。王者非圣,圣者非王。家传之道,曲折通幽。圣之体承,王之训念。历代沿袭,恭尊拜畏。臣谏其职,王责其行。恩洪浩荡,气染磅礴。王端其圣,圣眷其王。王必衍圣,圣必归王。王者为圣,圣者为王。
 
(三)天之道
 
圣之衍习,天道周数。天道之行,圣司释注。才思敏俊,哲史汇通。前有古人,后有来者。国有所倚,族有所从。兴亡尽理,生息顺命。乾坤运化,天人合达。家国幸甚,众生幸甚。
 
王之衍圣,顺理成章。王圣之治,循合大统。学有渊博,用有慧畅。斯其根脉,圣之传承。思学其神,治略其形。雨露八纮,威德并诫。浸之于斯,育之于斯。物类协和,心魂怡悦。圣表其言,王表其行。王圣为一,天道乃行。
 
(四)弘章宪
 
王圣弘法,引为章宪。章宪布施,诸法纲要。纲要罗织,名目萃立。名目熙熙,条款简湛。林林总总,宪启王圣。王圣训典,权威聚录。雅俗共赏,天遂人愿。
 
美其王圣,三代箴传。炳其王圣,无出贰法。法宪昭彰,秉持天道。天人合一,王圣为之表也。
 
 
注解:
 
衍圣:衍于圣。衍:繁衍,引申为传承。
胡束之也:为什么要约束。胡:为什么。束:约束。
猝:迅速灭亡。
咸:全都。
王端其圣:领导者向圣贤看齐。端:引申为看齐。
圣眷其王:圣贤眷顾领导者。眷:喜爱。
雨露八纮:恩泽遍及四面八方。
贰法:违背天道的意见。
天道:大自然和宇宙的运行规律。万事万物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引申到社会领域,要使社会的存在和运行与之相适应。
天人合一:人是构成社会的物质基础,人的社会活动遵循大自然和宇宙的运行规律,就是天人合一。
 


(责任编辑:admin)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