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手只有2万,却以“行规”为由被要求签下50万借条,随后通过层层“转单平账”虚增至570万,期间债务倍率被虚增285倍……这是上海警方迄今为止破获的“套路贷”案件中债务虚增比率最高的一起案件。
而在上海警方携手检法探索形成的打击“套路贷”的“上海模式”之下,近两年来,这样的案件数量正持续走低。
今天,上海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全市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总体情势。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截至目前,上海未再发“套路贷”新案,此类案件已处于“清理库存”的良好形势。仅今年以来,全市已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130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70余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亿余元。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张琛介绍打击“套路贷”犯罪工作中的经验和故事。(摄影:季张颖)
今年3月26日,嘉定分局接被害人报警称:2017年10月其被诱骗签下虚高的33万元欠条,实得13.6万元。后因无力偿还,被多次平帐,签下数张总计170万元欠条。被害人陆续还款30余万元后,犯罪团伙还使用暴力追讨剩余虚高欠款,逼迫被害人签下《还款协议》。
接案后,嘉定分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重点攻坚。专案组从被害人虚高欠条入手,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调取法院同类民事诉讼材料、查看相关监控视频、梳理分析嫌疑人活动轨迹,将案情逐步引向深入。案件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本案并非孤案,并陆续发现多名潜在被害人及涉案嫌疑人董某磊、汤某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今年7月26日,专案组对该犯罪团伙实施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查缴百余张借条,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4月,杨浦分局刑侦支队分别接报两起“套路贷”案件。被害人于2014年3月实际借款8万元后,经三次平账其一套房产于2015年4月被强制以低价200余万元卖给了第三方用以抵俩。被害人林某于2016年11月实际借款70万元,经二次平账债务虚增至270万元。
经梳理研判,两起案件均由同一“黑中介”介绍转单平帐。专案组以涉案“黑中介”为突破口,缜密分析比对转账资金流,细致甄别涉案账户、平帐流水信息,快速锁定两个分别以张某耀、鞠某婷为首的专事“套路贷”诈骗的违法犯罪团伙。7月26日,专案组对该两个“套路贷”团伙同时实施抓捕行动,成功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一日内连续捣毁两个“套路贷”犯罪团伙。
公检法三家形成打击合力
“‘套路贷’案件往往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新型犯罪活动。由于此类犯罪活动具有收益高、伪装强、复制快的特点,曾一度比较猖獗。”
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张琛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6年7月,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打击的全国第一起“套路贷”案件,就是张琛和他的同事一起办理的。
“由于这一类型的案件往往具有很强的预谋性,犯罪团伙在作案中会精心设计剧本,一步步诱使被害人签下虚高的借款文书,并且有目的地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抵押凭证等对自己有利的所谓‘证据’,使诈骗行为包装成看似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有的甚至利用‘虚假诉讼’,从而取得看似合法的债务权益。”张琛告诉记者,所以最初在摸索办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公安机关存在着没有先例可循、法律支撑不足、取证难度极大等不利因素。
为此,公安机关主动与检察机关进行对接,就“套路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反复进行研商,2017年10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本市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在全国率先就“套路贷”案件的执法办案标准进行了统一。
目前,上海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经验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充分肯定,形成了在全国予以推广的打击“套路贷”的“上海模式”。记者获悉,下阶段,市公安局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梳理举报线索,确保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活动。同时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力共建全市金融领域安防体系。
作者 | 季张颖
编辑 | 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