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严查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

我省检察机关 严查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本报讯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2件17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3件254人。

  在监督移送污染环境的案件中,安庆市大观区检察院在走访区环保局时发现一起污染环境案线索。 2014年5月6日凌晨2点左右,常某为了减少企业成本,私自将30多吨固体危险废物倾倒在小杨河附近,严重危害了该区域土壤环境,区环保局拟对当事人常某做行政处罚处理。大观区检察院对照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此案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常某倾倒固体危险废物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2014年10月30日,大观区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该环保局于同日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统计,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6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9人。

  在监督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中,蚌埠市检察机关通过排查方式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先后移送6起用工业松香加工肉制品以及在肉制品中添加工业亚硝酸钠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还监督移送1起从国家禁止进口的疫区国家进口牛肉、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防止了6万多公斤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流向市场。经统计,专项立案监督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12件1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22人。除环境污染案件、食品安全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期间,还监督移送了一大批破坏资源的案件和危害药品安全的案件。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之所以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背后往往存在失职渎职。在立案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深挖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如亳州市谯城区商务局商务监理所副所长张某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注射“沙丁胺醇”和“阿托品”的猪肉流向了餐桌。谯城区检察院已决定对张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记者袁中锋)



(责任编辑:admin)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