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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反垄断新年首案:5公司被罚近4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1-29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价格反垄断调查执法2016年开出首张罚单。根据举报,5家国内公司因在药品别嘌醇片上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处罚,合计罚款399.54万元。

  “别嘌醇片”是一种什么药?记者了解到,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别嘌醇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别嘌醇片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12年至2013年实际有7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2014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青阳、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3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

  对于这种价格低廉的药品,企业是如何实施垄断的?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了解到,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华杰,作为生产销售青阳、世贸天阶、信谊品牌别嘌醇片的三方经营主体,先后四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协商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二是分割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三是约定招投标工作。三方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招投标,不得到其他区域投标或议价。

  对此,价格反垄断部门认定,重庆青阳及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商丘华杰作为生产销售三个品牌别嘌醇片的独立市场主体,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三方经营者,达成并实施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严重排除、限制了别嘌醇片市场的竞争。

  别嘌醇片垄断案罚金不多,但对广大患者影响深远。此前5家公司的垄断协议,对2014年4月以来别嘌醇片价格上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增加了广大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患者的药费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处罚款:一、对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企业重庆大同,处上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180.52万元。二、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的江苏世贸天阶,处上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计118.40万元。三、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的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分别处上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计49.56万元、51.06万元。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医药行业价格监管,依法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生产销售活动和价格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维护有利于形成合理价格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杨毅沉)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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