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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法官签“卖身契”对法律是讽刺

发布时间:2015-04-24      来源: 深圳市法学会    点击:

 

南都社论  深圳市法学会

作者:南都社论

 

基层法官工资待遇不高是普遍现象,而按照现有的晋升通道安排,这一群体又因为等级太低而晋升无望。

近日,一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在网上流传,文件重申工作未满五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法官不得提出辞职申请,此外对于已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配偶进京落户问题以及享受住房分配、公费求学深造等待遇的法官,则不管是否满五年服务期,均要求延长五年服务期。西城区法院多名人士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媒体报道称,北京多个基层法院已下发类似文件。

 

俗语有云,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代社会公职人员流动现象,不仅指体制内部同一职位上人员的变化,还包括公职人员由体制内向体制外流动。按理说,在辞职这一行为上,公职人员不应该受到特别的限制,他们和企业员工一样享有辞职的自由。就此而言,西城区法院下发的这份文件的确有些无厘头,堂堂法院对法官辞职做出有违法嫌疑的要求,这多少有些滑稽。过去有吐槽说法官是弱势群体,如今看来,一入法院深似海,起码对于那些基层法官而言,在辞职这个环节上的确有些无奈。对于法官而言,不能自由离职意味着权益受损,法院方面的做法是否合适值得商榷,除此之外,更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基层法院留不住人?

 

和近来逐渐频繁的公务员离职现象不一样,基层法官离职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业现象。法官们选择离开体制的原因大致相同,归根结底就在于职业保障不足。基层法官工资待遇不高是普遍现象,而按照现有的晋升通道安排,这一群体又因为等级太低而晋升无望。对于有能力的基层法官而言,体制外的工作待遇可能远远超过公务员,不少辞职了的法官就明确表示非常羡慕体制外的生活。

 

基层法官流失频繁对于稳定司法队伍无疑是一种考验,为此有关司法改革的种种权威表述都提出要在待遇方面向基层和一线人员倾斜,但目前看来,这样一项惠及基层的改革举措短期内似乎还难以落地。针对基层法官愈演愈烈的离职现象,地方只能使用一些行政手段,西城区法院这类明目张胆的“卖身契”式要求并非特例,为稳定队伍,很多地方在招录法官时都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对于法官提出的辞职申请也是万般为难,福建某地法官辞职过程中竟被要求开据计生证明,而法官们为走出体制也是使尽浑身解数,北京某法官请医生开证明后,装抑郁症两个月,得以顺利辞职,媒体总结的《法官体面辞职手册》在网上不胫而走,这在中国司法界也可谓是一大奇观。

 

形形色色的粗暴留人做法终究走不了太远,且不论它对法官职业尊严的折损,其作用在不同地区也大相径庭。在大城市的基层法院,法官可能囿于户籍、子女读书等问题而放弃辞职,毕竟这些城市福利是其他职业所不能赋予的,但对于其他多数地方而言,基层法院并没有握有这样的“七寸”,应对基层法官们的辞职潮,恐怕得要再想想办法。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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