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没个性,别来当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 公众号“学法网”    点击:

来源:公众号“学法网”

作者:律师梦飞翔

http://url.cn/UvA8lv


本人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属于有点自以为是,目高于顶的家伙,之前也有人说,你这样性格会吃亏云云,吃亏是吃了不少,可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改变,因为改变不了,改变了就不是我了,还有就是因为,你的性格都会在给你带来祸患的同时也带来福气,极少有完美的性格和严重缺欠的性格,既然如此,何不正视自己的个性,做到趋吉避凶就可以了,你要用自己的天赋去驾驭自己人格的弱点。我接触了很多成功律师,他们都是个性鲜明还有很多怪癖的,你们中很多自视为掌握中庸之道的人,总以为自己看到了人家的弱点,那你就太愚蠢了,你都看出来的东西,他们自己不清楚吗?他们不但非常清楚,而且也非常明白,自己个性的优势和劣势,他们的缺点摆在桌面上,却何时真正伤害过他们自己?即便有弊端,也总是利大于弊的。

 

律师这个行业,人格魅力是关键,你只有靠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业务知识,才能获得和权贵平等对话的话语权,不然,你就真是下九流了,很多人探讨律师的社会地位,律师的社会地位,总体上是有社会制度确定的,但是律师个体的社会地位,却是自己争取的,有的律师可以和院长称兄道弟可以和大企业老总勾肩搭背,有的律师却被一个小书记员训斥被一个看门的教训,何种命运,看你个人修为了,是否取得尊重,全靠你自己。

 

律师要有怎样的个性与自尊,实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也说的未必对,可是,我的观点毕竟和别人不一样,我不是让你盲从我,但是,至少可以作为一个观点去考虑,有助于新人思考的更客观和周到一些,因为,我就是和他们不一样,我没必要效仿他们的东西,你也不必和我一样,效仿我的东西,你更没必要站出来说我是错误的,其一是我也不认为我没错,只是错不错无所谓,错我也愿意这么错下去,存在就有合理性,其二是,你说了我也不在乎。

 

关于新律师该以怎样的姿态入行,一个在学法网经常看到的说辞就是,一个以老律师自居的家伙告诉你们应该帮助所里打扫卫生,给师父端茶倒水,见到其他老律师就叫大哥大姐。我看这个人更适合去政府机关。你打扫卫生,你是来干清洁的吗?你要点律师的尊严和脸面吗?你给师父端茶倒水,师父有手有脚,差你那点劳务了吗?别干时间长了,真把你当成保姆了!你叫大哥大姐,有屁用?现在的律师多数都是鼠目寸光,谁真正关心新人的成长?叫了大哥大姐,他们反而更把你不当回事!

 

你首先要有个心态,你是律师!不是保姆,佣人,如果你自甘低贱,我无话可说!我是让你跟个木头一样不会来事吗?不是,我也打扫过卫生,但是打扫的时候,办公室主任要跟我道谢,因为那是给他脸,帮他忙,不是我被他指使的。我也给我师傅端茶倒水,但是每次我这么做的时候,他都起身道谢,而且我为他做哪些的时候,他已经充分认可了我的为人和业务,并也为我做了足够多的事情。

 

我平时和同事也称呼哥哥姐姐,但是不卑不亢,谁也别对我蹬鼻子上脸,把我当小孩子,我坐地绝你个跟头,你们他*又把自己当啥,尊重你,叫你们声哥哥姐姐,不尊重我,你说你们是啥?你们是赚的比我多了,还是帮我什么忙了?有什么权利给我装大辈!?

 

你可以尊重别人,但是尊重的前提,是你获得了尊重。你尤其要知道怎么经营自己的形象和身份。有的人在学法网上抱怨自己给师父做饭,接孩子,我就纳闷了,你陪师父睡觉吗?原谅我说话难听,可是你事做得是否难看,你这么做律师,我都替你们脸红,怎么还好意思在网上说!

 

我们是年轻律师不假,我们现在缺钱也不假,但是我们要脸要皮,律师怎么被你做的沦为了保姆和佣人?这是怎么干的,我不懂!!!不要问是我我怎么办,我跟过四五个律师,从来没有人敢和我提过这种要求,原来还真有过律师带过我们三个助理,有啥私活都是其他助理干的,他连问都没敢问我去不去给他做这些事情,他要敢问,我敢拿案卷砸他,娘的,把老子当什么了!不干律师的时候,我当业务员睡地下室都饿不死,当律师了,我就这么作践自己吗?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难处,但是你总的有点人格和脾气吧?自己软的像块豆腐,你凭什么干律师?自己的权利和身份都保证不了,你凭什么给当事人维权?

 

我也在工薪所干过,我在那也是挺直了腰板的,活我一点不少干,不用你们照顾,也不用你们训斥,你敢骂我,我就回骂你,你大声和我说话,我就和你说话,巴结你我犯不上,尊重你看你自己争取的咋样,你不尊重我,你是什么东西我也不会惯着。

 

我有这样的底气和个性,不是因为我有多大能耐,而是我知道,我是律师!律师就该有律师的样子!即使暂时不能独立,也要做好独立的准备,并尽快独立,怎么能甘心被别人驱使!?

 

和法官相处,和任何权贵相处,你都不要以为降低姿态就能得到便利和友谊,那是没用的,很多大律师和法官的友谊都是从吵架开始的,你赢的他们信任的,是你的业务,为人,而不是曲意逢迎,给人家端茶倒水。

 

如果你业务过硬,为人很好,你不用巴结他们,也会成功,如果你业务稀松,人品很次,你巴结也巴结不明白,多少老律师被小法官训的跟小学生似地,怨谁?

 

我说这些话,就是我心中所想,事实所作,我就是这种人,就是这种性格,你完全跟我学,你学不来,你彻底不把我的话当回事,也未必就是对的,以上这些,只是作为学法网上很多中庸之道的文章大行其道的时候,给出的一点有别于他们的思考和思路,供新人甄别反思。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