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政府法制办建立法制工作月通报制度 |
来源: 鹤壁市法制办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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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落实,努力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求进,切实加强法制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互学互鉴,提高全市法制工作的整体性、规范性和执行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高效率高质量推进,鹤壁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建立法制工作月通报制度。
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上月法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突出成效、探索实施的好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制工作的建议等;(二)当月法制工作计划;(三)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内容,包括年度方案、观摩研讨、经验交流、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执法调研、督导检查、培育示范点等方面的材料。 制度要求报送内容真实准确、简明扼要,突出本单位法制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注意与上月工作计划相互衔接对应。市政府法制办在鹤壁政府法制网上建立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平台,并在督导平台上标注相应颜色的旗帜,年底对督导平台上各县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标注旗帜的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及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鹤壁市政府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