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说,作为法律人,这回,我支持洪道德教授。当然,这并不代表我支持洪道德教授在相关访谈中的观点,因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相关案件,我不掌握一手资料,不便置评。但陈律师这次是不是玩大了?如果他的博文中真的这样评价洪道德教授,是否有越界之嫌?洪教授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是他的权利。
文 | 蔺存宝
来源 | 蔺存宝的法律博客
因为一次央视重要栏目的访谈,洪道德教授被置于舆论的漩涡之中。当然,这倒不是因为洪道德教授有多么高深的水平,也不是因为洪先生在学界有多高的地位,更不是因为洪老师红到什么程度,只是因为,这次节目讨论的是一个法律人乃至全国老百姓都关注的一个大案——聂树斌案。一个大案,一个央视,央视的一个重要栏目,一个大学教授,几句惊人点评,一群律师围攻,洪教授确实在前段时间火了一把。
说到点评,事实上,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电波里,我对洪道德教授的很多观点是不认同的。因为这些不认同,我也写了一些粗浅的文字,与洪教授商榷。也许人微言轻,不知道这些商榷的文字,洪先生看到没有。当然,看不看到,本身意义不大。有关案件的讨论,本身就是各有各的观点,争论的目的不在于一决雌雄,不在于评高论低,而在于交流探讨,让真理在辩论中更加明晰。而且,我也相信,这样的争论有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正因为如此,我喜欢有意义的,开诚布公的争论。
火光即将熄灭之际,洪道德教授再次走进公众视野。这次是洪道德教授起诉陈光武律师。法学教授起诉知名律师?这本身就足够精彩,足以抓人眼球。这回,洪教授恐怕想不红都不行。个中缘由,请看网上消息:
“洪道德在自诉状中称,2015年5月2日,陈光武在其新浪博客和新浪微博上发表了题为《洪道德教授,无道无德》的文章。在该文中,陈光武多处捏造损害自诉人洪道德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散布。比如:“很多人说您很坏”,“您在央视的曝光率很高,但您参与的节目或案例,大都是导演量体裁衣制作,让你去按图索骥。您只不过是一个得心应手‘托儿’而已。所以时常言不由衷”,“用谎言为公权力权利做工具和推手”,“道德,道德!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都是官家把您们请到后台演播室,和公检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词章”,“而您却除了献媚威权之外,还做了威权的打手,接过他们递过来的屠刀,将20年前被冤杀的聂树斌灵魂又斩杀了一次,并顺手向全国渴望聂案恶始善终的人们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现在正滴着红殷殷的血。不知这几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红殷红的人血馒头”,“回到焦点访谈。您的解读,在法律上,逻辑混乱,这是无道;在事实上,你满口谎言,这是缺德”,等等。”
“截至2015年5月14日证据保全之日,上述博客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12779次,微博被点击、浏览达到65878次,已远超法律规定的14.7倍;博客转发183次、微博转发2939次,已经远超法律规定的5.2倍。”据此,洪道德现请求法院依法追究陈光武诽谤罪的刑责。”
坦率地说,作为法律人,这回,我支持洪道德教授。当然,这并不代表我支持洪道德教授在相关访谈中的观点,因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相关案件,我不掌握一手资料,不便置评。但陈律师这次是不是玩大了?如果他的博文中真的这样评价洪道德教授,是否有越界之嫌?洪教授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是他的权利。当然,法院会如何判决,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