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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

发布时间:2015-06-24      来源: 天同诉讼圈    点击:

作者:蒋勇 来源: 天同诉讼圈

 

 

  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一直以来,这个市场的规模其实被远远低估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行业分工不精细、评价体系不健全、服务过程缺乏保障等诸多问题,许多法律服务需求未能成为有效的市场需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恰好为解决这些痛点,激活法律服务的“长尾”市场提供了创新力量。即使社会大环境不变,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仍有巨大潜力可供挖掘。

 

  在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发展到了近500亿,可谓成绩斐然。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市场的规模还是太小。

 

  众所周知,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们普遍法治意识不强,都是制约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因素。

 

  然而,那些制约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内在因素更值得重视。

 

  首先,法律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难以匹配。对客户而言,当他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却很难找到律师。而对律师来说,他很难知道哪些人需要法律服务,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案源成了许多律师的头号难题。

 

  其次,律师行业分工不够精细,效率不高。虽然专业化已经成了行业共识,但在大多数地方,囿于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律师很难在细分市场上找到足够生存空间,不得不成为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这样的律师精力分散,业务水平难以提高,又将进一步制约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空间,成为一个难解的恶性循环。

 

  再次,法律服务评价体系不健全。客户很难判断律师业务能力的优劣,聘请律师有时成了一种碰运气的冒险。法律服务毕竟事关人们的重大利益,没有人会放心地把它交到好坏难辨的陌生律师手中。另一方面,在不健全的评价体系下,业务能力出众的律师难以获得应有的市场肯定,鼓励律师提高业务能力的正向激励无法形成。

 

  最后,服务过程本身缺乏保障。律师与客户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客户很难了解律师究竟提供了怎样的法律服务。同时,律师总担心客户不付律师费,客户则担心律师不能提供与律师费相称的有价值的服务,两者之间的信任机制难以建立。

 

  种种因素,让众多消费者在法律服务面前“望而却步”,即使有需求,也不能或不愿向律师寻求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厌讼”,并不是完全是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碍于人情、面子,也不是因为人们不在乎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向律师寻求法律服务太困难,成本太高,风险太大。

 

  也正因如此,我们才会看到,很多人采取了自助式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需要签订合同时,跟着感觉随便约定,或者在互联网上找个模板照着写;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自己出庭打官司,或者觉得太麻烦,放弃对自身利益的争取。

 

  可以说,真正向律师寻求帮助的法律服务需求,不过是社会上实有需求的“冰山一角”。

 

  虽然,那些可以自助解决或者当事人愿意放弃利益换取方便的纠纷,往往标的额不大,但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小需求,其实构成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大“长尾”。所谓“长尾”,是指正态分布曲线的尾部。拿市场来说,这部分“长尾”利润不高,不受重视。但是,这些需求数量巨大,一旦被累积起来,就能爆发巨大的能量。

 

  这些细小,不受重视但规模巨大的“长尾”法律服务需求,是即使社会大环境不变,法律服务市场仍可自我发掘的潜力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直以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实际规模被大大低估了。

 

  那么,如何克服种种痛点,激活长尾市场,为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增长提供动力呢?答案或许正在于互联网。

 

  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一旦律师被互联网连接,哪里有执业律师,他们的执业领域是什么,都会呈现在互联网上。通过搜索引擎,客户需求与律师能力甚至能在瞬间实现匹配。

 

  针对律师分工的不精细,在互联网上,将形成无边界的法律服务市场。某一个地域的法律服务需求的不足将不再成为律师专业化发展的障碍,律师事务所的边界也不再为律师的合作划下界限,律师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大规模协作都将成为可能,而这将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与效率。

 

  针对律师评价体系的不健全,互联网上积累的大数据将提供最为客观、全面的依据。互联网不仅可以连接静态的个人,还能实现对个人行为数据的动态更新。代理案件情况、过往客户评价、律师同行评价、研究成果情况等在律师工作中不断产生的数据都可以被互联网记录。通过对这些大数据的整合和分析,一幅客观全面律师的“画像”就能清晰形成。

 

  针对服务过程的缺乏保障,依托于互联网化的办公工具,律师的每一个工作步骤和产生的每一个工作成果都可以被互联网记录,实时分享给客户。而通过一个类似于“支付宝”的支付保障体系,关于律师费支付和律师服务水准的担忧都有可能被很好地破除。

 

  一旦这些问题得以解决,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将大大扩大。

 

  借助于互联网,法律服务将有可能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和可以信赖,曾经人们自己解决甚至根本不解决的法律服务需求将更容易被引导到法律服务市场上来。

 

  在另一方面,随着法律服务效率的提高,法律服务成本也将大大降低,从而使法律服务价格的大幅度下降成为可能。而在价格杠杆的调节下,这又将促使整个市场的需求量明显上升。

 

  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困扰整个法律服务市场已久的恶性循环有可能被打破。曾经被抑制的“冰山下”的法律服务需求将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将呈连环式扩大。十年之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增长十倍,达到5000亿,也并非痴人说梦。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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