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云闯
来源|律政观察
无论是法官羡慕成功律师的收入,还是律师羡慕法院的职级,多一些理性,少一些对立。原本就脆弱的法律共同体没有必要内耗,经不起折腾,也真的伤不起
伴随着员额制为引领的这一波司法改革,法官、检察官“下海”做律师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相反,律师“上船”转型为法官、检察官倒是物以稀为贵,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这不,上海商建刚律师华丽转身,通过上海法院系统的遴选,摘得上海市二中院三级高级法官的桂冠,法院内部就存在不少质疑之声。甚至一些法官出离愤怒,称法院此举近于“摇尾”,媒体殷殷歌颂于前,领导频频致怀于后。笔者觉得大可不必如此。
记得苏格拉底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国家如同一头牦牛,哲学家好比是牛氓。牦牛需要经过牛氓的叮咬,才不至于松懈而裹足不前。现今律师与法官的双向流动也是这样。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搅动了律师行业的一塘死水,给律师行业注入了活力。律师转型成为法官、检察官,也能改变法检的机关生态,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法官、检察官的思维;对两个职业群体来说,都未偿不是一件好事。同是法律人,即使不至于额手称庆、喜大普奔,至少也不必大动肝火,怒不可遏。
不容忽视的是,很多辞去公职的法官、检察官都有一定的案源,即便成为律师要经过实习阶段,也与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实习律师不可同日而语。律师行业没有见过谁公然反对法官、检察官转行做律师。但律师转型做法官,却在法院内部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差,这就难免令人费解。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样,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都应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千万”律师转型当法官只是个案,笔者更希望看到年收入五十万、三十万的律师通过公开遴选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不容否认的是,每一个法律学子心中都有一个“法官梦”,至少曾经有过!
笔者没有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就混迹于律师行业,至今已近五年。经历了四处寻找案源的彷徨以及永远不知道下一单会在何时形成的惆怅,一度也曾灰心,甚至萌生退意。五年中,主要和法院、检察院打交道,也接触过一些下海的法官、检察官。平心而论,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只是一种职业而已。既然都是一种职业,也就谈不上谁优于谁的问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无论在职在野,只要心怀梦想,砥砺前行,都能得到职业带给我们的欣慰与愉悦。法律职业群体的对立,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职业群体之间的双向流动,倒是对双方互谅和解提供了可能的路径。只是目前,律师向法检流动的通道还很不通畅。个中原因,恐非斗气泄愤所能化解。
因此,无论是法官羡慕成功律师的收入,还是律师羡慕法院的职级,多一些理性,少一些对立。原本就脆弱的法律共同体没有必要内耗,经不起折腾,也真的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