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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法官并未远离,他们一同在战斗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 法官之家    点击:

作者:长剑倚天,法官之家特约撰稿同事

作者赐稿,在此致谢!转载请注明出处。



他们并未远离

——也说“法官离职潮”

 

近来,法官“离职潮”的字眼屡见报端,引起各方关注。

 

事实上,所谓“离职”,实质不过是法律行业内部的“流动”。“离职潮”一说夸大了总体规模,也未搞清基本事实。仔细分析,这在形式上乃法律共同体内部交流的肇端,本质上则是改革盘活法律资源的体现。对此,自不必大惊小怪。正是一定数量与比例法官的退出,为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消除了阻力,为后续的改革留出了空间,改革举措因此有了大展身手的广阔天地。

 

离职法官的适时退出,给年轻法官担当大任让出跑道。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法院内部的论资排辈饱受诟病。应当承认,这是一种机关病,但在法院系统尤甚。受法院所在层级与干部职数的限制,特别是在中基层法院,穷其一生连科级都不能解决的法官大有人在。而老法官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年轻法官的晋升就看不到希望。法官晋升道路壅塞严重,对法院新生力量的成长,对法院的新陈代谢构成巨大阻碍。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时,部分法官选择退出,极大地缓解了法官晋升之路的拥堵,大大减轻了决策者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压力,为法院人力资源的更新换代、优化提升创造了良好条件。

 

离职法官的适时退出,为成功律师华丽转身腾出舞台。上海名律商建刚转行法官引发坊间热议不断,后续的讨论仍在持续。无疑,优秀律师的加入,夯实了法官队伍的社会根基,更是带来许多新气象。法官群体的接纳态度即为明证。但正如商建刚所说“自己不过是个案,重要的是改善法院的生态”。如何使得律师入列法官的个案变成常态,高级法官开通直通车的个例优遇变为整体生态,成为改革推进的新课题。正是离职法官的退出,“商律师”转行“商法官”才有了可能。随着离职法官的增多,将为更多的“商律师”转行“商法官”开辟出空间。应当看到,之所以一些法官吐槽,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在于法官队伍的出口不畅导致法院留下的空缺太少所致。

 

离职法官的适时退出,也为法律服务市场输入优质人才。长期以来,法律服务市场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专业精英有之,讼棍掮客亦有之,特别是闲杂人员也混迹其中,可谓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极大地影响了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精英化。最近曝光的一些行业内幕,揭露了不规范操作在某些领域的滋生蔓延,引发业内外的广泛忧虑。社会得不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司法机关得不到有力监督与配合,大大降低了法律服务行业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应有功用。法官队伍人员拥堵阻滞亟待寻找出口,律师行业乱象丛生亟需规范整理,就此而言,离职法官对律师业即使不构成有效替代,亦是形成有益的补充。依法治国,需要官方民间的合力、庙堂江湖的互动,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律师队伍。诸如实习期、执业年限等等的行业壁垒,可以说到了拆除的时候。

 

对于法官离职现象,应持何态度,某中院院长对离职法官的告别之言堪为表率:“感谢”(他们)“人生最美好年华的一段献给了司法审判事业”;“尊重”(他们)“新的人生规划和职业理想;“希望”(他们)“为建设法治中国共同奋斗”;"嘱托"(他们)“一年法院人一生法院情,常回家看看”。以其深刻的理性折服人心,更以其饱含的深情温暖人心。

 

而离职的法官又是怎样的态度呢?《我辞职,感恩我的前东家》一文作者的态度可见一斑。曾任法官的作者讲道:“到了法院,所有的理论都因为真实的案例鲜活起来”,“这些阅历法院让法学菜鸟的专业能力迅速提升”,“共事带来的彼此了解和价值认同”,“社交能力迅速提升”,论文比赛“提升个人的业能力”。总结“法院工作恰恰能体会到什么是我们国家需要的、适合的规则。”“法院因此就更像一个学校,它培养出了一批批熟悉法律理论,也了解体制、对民众的智识又有充分认识的成熟的法律职业人员。”表示“辞职法官从离开法院之后,建设法治的道路才刚刚开始。”感激之心溢于言表,责任担当更是渗透于字里行间。感恩之心、怀念之情、对法治事业的不变情结,持有同样或相似态度的法官不在少数。这样的法律人,无论在法治事业的哪一条战线,都是可以信赖的力量,都是一种正能量。

 

遗憾的是律师业壁垒依旧。应当承认,律师业对法官转行的限制,有着历史的合理性。早先律师准入须经律师资格考试,法官因为门槛低导致人员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但是后来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施行、新任法官必须通过具备统一司法从业资格,加之公务员法颁布、实行“凡进必考”的再选拔,法官队伍迅速实现专业化、精英化。今日之法官已非昔日可比,老眼光看待新问题已不合时宜。律师业的限制,造成律师和法官地位的不平等,使得外界对法官职业的评价降低。就此而言,律师业的一些限制,有损现职法官的尊严。

 

应当看到,法官转行,有利于法院内部的新陈代谢,有利于法院内外的流动循环,也为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了大量“熟练工”。我们应当客观评价其利弊得失,要看到其正面积极的意义,并进一步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消除障碍,创造条件,实现法官转行律师实现常态化,对应地,实现律师转行法官的常态化,从而为法律实务界内部的顺畅交流,为在各条战线上的法治建设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的动力。

 

“一朝法官一生缘,萧郎并非是路人。”离职法官曾经将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共和国的司法审判事业,我们感谢他们;他们又将在新的战线继续为国家法治事业贡献力量,亦是令人欣慰。在同一片土地上,同一片蓝天下,为了法治国的同一个梦想,我们没有理由不予以制度关怀并以此为其祝福。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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