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何勤华:改革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 大案    点击:


何勤华 李云芳摄

 

记者丨张维 李云芳

来源丨澎湃新闻

原标题丨华政史上任期最长校长何勤华:改革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

 

 

7月8日,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书柜上,办公桌的角落,甚至是茶几上,到处都是堆积的“书山”。虽然,这已经是何勤华和这间办公室独处的最后一天了。

 

7天之前,上海市委组织部宣布,现年60岁的何勤华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华政校长。这意味着,掌舵华政16年的“华政史上任期最长的校长”将正式卸任。

 

何勤华1978年2月入读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培育了我国高考恢复后的第一届法学大学生。现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和陈兴良、原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至今说起那一届的毕业生,仍是星光熠熠。

 

1984年,在华政攻读完外国法制史研究生后,何勤华选择留校任教,其后再也未离开过校园,直至退休。

 

从教31载的何勤华,如今已是桃李天下:他亲自指导过的博士生就超百人,他也同时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迅速发展的三十年。华政教授童之伟在其卸任后,撰文评价何勤华是一位“有学有术的校长”。

 

7月8日,在华政的校长办公室里,何勤华接受了澎湃新闻专访。谈话中,他保持着一贯以来的严谨:面对每一个问题,他总会认真思考后,分成一个个条目逐个作答。

 

何勤华在访谈中,谈及了他对目前法学教育的看法,也认为“法学教育跟不上社会发展”是一个会长期存在的问题。在谈及司改问题时,他指出,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需要法律先行,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来推进改革。

 

法学教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

 

澎湃新闻:你从事法学教育30多年,承担着教师和校长双重角色,你认为这些年我们的法学教育有哪些令你印象深刻的变化?

 

何勤华:我以华政为例子来说吧,主要有这几个变化:第一,法学教育慢慢从职业教育变成通识教育,1998年扩招之前,毕业生基本都被分配去了公检法,但扩招以后,90%的毕业生去了公司企业等单位,只有10%去了公检法。所以现在的法学教育成为一个人进入社会的阶梯,而并非学了法律就要去从事法律工作。

 

第二,现在学生的实践能力很不足,因为学生太多,可供实践的公检法单位有限,为此,学校内部开展较多的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法庭和法官实践课。目前,我们的实训大楼也已经建成,专门用来开展实验、模拟法庭等活动。

 

第三,开始重视提升法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他们对社会的敏感度、思辨能力。所以即使原来一批单科性的政法大学,也都设置了许多法学以外的专业和学科。

 

第四,注重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比如设立国际合作班等,因为有用人单位跟我们表示,我们的毕业生很多,但没有在外语和专业方面特别突出的,没有一来就可以直接给领导做翻译或者能够直接赴联合国各种机构工作的高端法律人才。

 

澎湃新闻:你觉得现在的法学教育还有哪些不足?

 

何勤华:首先,我们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非常有限。学校本身对招生(尤其是博士生)没有权力,而是由发改委规定一定名额,下发到教育部,再下达到学校。

 

其次,毕业生这么多,如何提高就业率。法学毕业生学非所用的人越来越多,要想办法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认为有价值的工作。

 

第三,法学教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我认为这个问题100年到1000年都会存在。因为法律是社会问题的反映,从它被提出、制定再到课堂上,本身就已经滞后。这就需要教师上课不能只讲教材上的内容,还要教授最新的最高法最高检的解释条例等内容,教材也要不断更新。

 

最后,大学教育不能只是灌输知识,还要注重关心学生平时的成长、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和道德素养。现在的问题是,学生太多了,老师跟学生接触少,甚至有些老师跟学生无法沟通。

 

澎湃新闻:法学生在学校接受的教育是法律至上,但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工作,却发现现实并非如此,除了法律还存在其他因素,很多人会不适应,你如何看待这种矛盾呢?

 

何勤华:我理解的法治就是按照规则和程序去办事,它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任何领导干部如果违法乱纪,就是违反法治。四中全会已经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办案要受处分的决定,3月18日,中办和国办发布规定又对此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干预行为,哪些领导干部被包括在内等。其实,根据我跟公检法工作人员的交流发现,现在公检法系统的工作比以前越来越规范了,办案受干预较以前来说已经有了进步。

 

澎湃新闻: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校友中,很多如今都在法学界享有盛名。而如今的社会常被说成是一个“没有大师的时代”,你怎么看?

 

何勤华:以前我们是第一届,人太少,全国加在一起才193人(我印象中我们北大法律系是83人,吉林大学法律系是60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50人)。现在本科以上的法学毕业生全国有10万多,优秀的人才还是很多,只是基数太大,被淹没了。而且我们那时第一批基本都被分配到了很重要的岗位,那时就连司法部这样好的岗位都没人愿意去。后来在进行提拔时,我们这批人也都受到重视。而扩招以后,就业比较困难,如我们华政最早每年招三四百人,上世纪90年代长期维持在650人,1998年扩招以后人变得很多,现在平均每年招3000多名,在校生就是12000多名。

 

改革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

 

澎湃新闻:现在司法改革很热,你最关注哪一方面?

 

何勤华:去年上海成立第一个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我是15个委员中的一个。遴选委员会成立半年多,选出第一批主审法官,主审检察官。

 

外界对上海司法改革的评价不一,一种是觉得我们很成功,另一种则是认为法官、检察官33%的员额制存在问题,不太具有复制性和推广性。这也是我们遇到的最大问题。

 

首先,有人觉得33%的比例太少,因为这意味着有一部分法官要改行或者去当辅助人员,从法官成为辅助人员他们肯定感到不开心,最后会离开法官队伍。

 

其次是法官的工资。员额制后,法官工作增多了,责任还要终身追究,但是工资待遇提高又不多。目前,法官的平均收入不及律师的五分之一。上海虽已经提出,入额法官工资提高43%。但对此数字,还没有具体解释,计算基数是指法官的总收入还是指基础工资,假如是后者,则意味着只增加一千多元。

 

澎湃新闻:那法官能实现审判独立吗?

 

何勤华:司法改革的中心是审判独立,以审判为中心,谁审判谁担责,但目前审判独立性还存在不足。这跟我们的法官制度还是有关的,西方的法官制度就有很深的内涵,比如在美国当法官要满足以下条件:1、法官的准入门槛高,要求有15年以上律师经验而且有口碑;2.法官任职要向总统宣誓,是个公众人物,受社会尊敬; 3.高薪,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跟奥巴马总统工资持平 ;4.终身制。这样的法官制度才能要保证一个法官能后顾无忧的审判案件,从而保证审判独立。

 

不过四中全会有个决定很有意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能将法官调离、撤离、免职。这跟西方的法官终身制已经很靠近了。

 

澎湃新闻:之前听说领导干部不要占名额,不要进员额,但最近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说话中提到“领导干部经考核符合入额条件的,应当进入法官员额,但必须作为主审法官履行审判责任”,你怎么看?

 

何勤华:法官、检察官要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要区分开来,法官在两者之间要做个选择。上海选的法官都是非领导干部,院长副院长全部没有选入。因为如果领导干部进入员额制,那么他是属于行政人员还是业务人员,就变得更加麻烦。

 

沈院长讲的是符合许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因为许多院长、副院长本身都是办案能手,都是业务骨干,如果他们都不进入主审法官系列,对我们的审判质量会带来很大的问题。但在上海等发达地区,一在批工作在第一线的法官都是很有水平的,所以院长副院长等不进入主审法官,应该问题不大,这个问题还是要因地制宜。

 

澎湃新闻:你认为为何现在司法改革突然被提到这样高的位置?

 

何勤华:我认为有六个因素,首先是我们现在各地关于法治的口号太散了,而提出一个总目标,包括法治和司法改革的,大家都围绕着这个目标奋斗,这方便整合法治建设各方面的资源。

 

其次,要肃清法律虚无主义,处理好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需要提高法治的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这是因为在周永康、薄熙来的心里都是权大,法和司法都不被当作一回事。

 

第三,我们国家在社会转型时期面临许多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法治,需要加大司法对维护社会的贡献度。

 

第四,中国社会继续发展也需要法治,需要加大司法公正的力度。发展不能无序,而要是按照法律来发展。

 

第五,跟深化改革有关,我们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需要法律先行,而不能以牺牲法治为代价来推进改革。在推动改革和维护改革成果方面,必须要求有更加健全的法治,更加完善的司法体制和机制。

 

第六,反腐败需要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需要法律推动,以及完善的司法权的积极介入。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