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君按
当你神采飞扬口若悬河讲述你的案情或意见时,你可能发现审判席上的法官在闭目欲睡或忙于他事;当你挑灯夜战兴奋异常书写你的代理意见或辩护词,你可能不知道多数法官没有时间去拜读你的大作。诉讼的本质是传递信息,当你所传递的信息—案情、证据、观点,法官或不愿听、不想看、记不住,诉讼的失败也就成为可能。如何把复杂的案情故事讲清楚?法案君(微信号:faanjujiao)今天带来一片文章,分享如何让法官愿意听你的观点意见。
来源/法案聚焦
文/公丕国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如何让法官愿意听记得住你的观点意见?诉讼可视化的思维是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诉讼可视化,就是用有声有色的图、表、动画、视频展现你的事实陈述、法律观点,提高客户(当事人、法官)体验效果的思维方法,俗称“用图表说话”。这是欧美律师最常用的思维方法,中国律师对其研究和应用刚刚开始。笔者基于近期的学习和思考,向大家推荐和介绍诉讼可视化的思维和应用技巧,以期各位共同研究和应用,共同提高谈案成功率、诉讼胜诉率。
梨子是酸是甜,只有亲口尝一下才知道;鞋子到底好不好,只有穿到脚上才能结论。人们是否接受某一产品或信息,取决于他是否“体验”到这一产品或信息。而“体验”,则是听觉、视觉、感觉等人体感官的综合反应。
两个大胖子踩在手机盒子上的广告海报及雷军摔手机的说明会,是小米手机打开市场的成功广告案例。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手机没摔坏的感知,是多少语言和文字无法传达的体验效果。
没有被感知道的体验等于没有体验。能言善辩是律师的特长,下笔千言是律师的常事。但单调的陈述或书面语言法官能听进多少能记住多少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语言是钉子,视觉是锤子。可视化思维就是用视觉这把锤子把你的观点意见镶嵌进法官的大脑记忆里。从法官的角度讲,色彩鲜明、逻辑清晰的图表或有声有色的视频留给他的印象肯定强于口头或书面语言。而当法官愿意拿着你的图表去分析汇报案件时,我们相信你的代理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必须强调,诉讼可视化不仅仅是做几张图表的技巧,它更是一种“用户体验至上”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强调,在接触案件的最开始,就站在用户(法官,当事人等)的角度去思考和准备整个案件,不去问“我觉得这个案件是什么”,而是去问“用户体验到了什么”。 不加取舍、不中要害、华而不实的图表,是“为了作图而作图”,违背了“以法官的体验为目的”的思维原则。
如何把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观点意见可视化?简单讲,就是用计算机作图软件来制作图表、动画。常用的作图软件有Visio、PPT、Excel、Mindjet等。
Visio适合做综合关系图,PPT适合动画演示,Excel就是大家熟悉的表格,适合数据统计、关系比较,Mindjet图表俗称“思维导图”,适用于方案设计、关系架构图。在讼诉实战中,由于受到法庭审理程序的限制,PPT动画虽然效果好但难以适用,因此,律师更多地使用图表和思维导图。
时间关系图、法律关系图、程序结构图被称作“诉讼图表三原图”。所谓“三原图”,就是最基本的最基础的三种类型,掌握了“三原图”,就可以做出各个种类的图表。时间关系图是以时间为线索,把各个事件展现出来,适用于周期长、事件多的案情梳理;法律关系图,是展现各主体或事件的法律关系,是最常用的图表类型;程序结构图,适用于程序整理以及公司架构展现。另外,思维导图也是律师最常用和实用的图表,适用于方案设计、问题提示等。一定程度上讲,一个好的思维导图,不仅引导你的思维,也会引导法官的思维。
笔者实际办理的尹军贪污案,是一个国企改制、高管是否贪污国有资产的复杂案件,涉及十几家公司十几个事件70多本卷宗,不用图表难以讲清楚各个事件、各个公司关系。
诉讼图表是为了展现案件事实、展现逻辑分析,是以法官体验为目的。制作一份成功的诉讼图表,应当遵循中立、鲜明、有立场的基本原则。
所谓中立,即图表记载的内容是客观事实,不能因为个人意愿而虚构或回避重要事实。这是法官接受图表的基础。
鲜明,则是指图表要有鲜明的色彩去展现思维线路。如前面举例的票据纠纷图,用红色表示资金流转路线,用蓝色表示票据实际流转路线,绿色表示票面记载流转路线,色彩鲜明,一目了然。色彩鲜明会引起法官对图表的兴趣,也是展现逻辑思路的重要因素。当然,色彩繁杂、眼花缭乱也是诉讼图标的忌讳,一般说来,诉讼图标的主要色彩以三种色彩为宜。
诉讼图表是为诉讼目的服务的,以展现你的观点为目的。因此,有立场即有观点,是制作图表的重要原则。一个让人看不出你的思维路径、不能引导出你的观点的诉讼图表,是一份没有价值的图表。
目前,法院审判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包括主审法官终身负责制、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审判趋向公开化等。这就对法官把握案件、辩法说理、取舍律师意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法官是否认可你陈述的故事和意见,主要因素之一是法官是否“体验”到你所传递的信息。因此。庭审改革也是对律师的诉讼思维提出了新的挑战。语言是钉子,视觉是锤子,改变过去“我说我的、法官听不听我不管”的落后思维模式,用“法官体验至上”思维理念,用诉讼可视化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提高法官对你信息的体验效果和认知度,才能提高案件的胜诉率。
当然,诉讼可视化的思维模式,不仅仅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也适用于接谈案件、商务谈判、论证意见等法律服务的各个过程,因此,也可以称之为法律服务的可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