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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20周年论坛回顾:依法治国与律师使命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大案    点击:

 

 

 

来源 京都律师事务所(jingdulvshi)

本文经京都律所事务所授权@大案(mycase)发布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一年,律师活跃在法治建设第一线,对法治环境的发展变化感受最深,是最有发言权的职业群体,可以说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不仅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己任,对于推动立法与司法改革也应当大有作为。时值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20周年,特举办“依法治国与律师使命”公益论坛,共同探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律师如何能更好地履行使命、实现价值。

 

7月12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依法治国与律师使命”大型主题公益论坛暨成立二十周年庆典在北京嘉里大酒店成功举办。江平、陈光中、高铭暄、应松年等法学泰斗以及法律界、学术界的专业人士6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论坛由《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主持

 


主持人:刘桂明总编辑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发表了题为《依法治国与律师使命》的主题发言,江平教授认为律师使命从依法治国的情况来看,就是两个方面的使命,一个方面是维稳方面的使命,另外一方面是维权方面的使命。一个国家能够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有序运行。有序运行一方面是指要有规则来指导国家运行,另一方面则是权力的运行要有序。只有在两个层面基础上得到保障,国家才能够处于正常秩序中,人民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律师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江平教授同时呼吁,在律师维护人民权利、维护国家依法治国这个前提下,我国在规则制定和权力运行方面应赋予律师自由、责任和应有的保障措施,律师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关键的一环,必须要尊重律师。

 

 

江平教授

 

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开拓者和重要奠基者陈光中教授认为刑事辩护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是否发达的试金石。律师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律师是走在保障人权第一线的人。如果没有律师,这个社会就很难有法治、有正义、有人权。所以我们要尊重律师、支持律师、保护律师。

 

 

陈光中教授

 

著名法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强调律师是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民间力量。律师是一种法治的力量,是一种民主的力量,是人民群众非常需要的保护力量。律师与公、检、法等共同组成了法律共同体,只是具体的职业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建设民主、法治的国家。

 

 

高铭暄教授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也发来视频,应教授认为我国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来,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而依法治国建设要靠全体人民,要靠党的领导,还有就是需要法律共同体的协同努力,律师正是法律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在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要发挥重大力量。中国的法治建设正逢春天,法律共同体遇到了好时机,法律人应该把握时机,承担起建设法治中国的使命。

 


应松年教授视频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田文昌教授强烈呼吁,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之中,离不开律师。律师遍及到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从化解矛盾、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市场经济安全、维护司法公正等角度考量,所有问题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取消了律师制度,那么社会就将失衡,一切经济活动的运转都将缺少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各种社会冲突都没有民间的来力量化解,司法程序只剩下侦查、起诉和判决,这样的社会绝不可能是法治。全社会公众都应对律师有一个逐步加深的清晰认识,要想进行法治建设,必须善待律师。只有当律师能够堂堂正正的在社会中立足之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合影(左起刘桂明、陈光中、江平、高铭暄、田文昌)

 

稍后,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胡卫列、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就“律师使命与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话题深入探讨,各抒己见。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认为律师是法律共同体不可忽缺的部分,维护律师诉讼权利的最佳途径是最大限度地实行司法公开。

 

 

黄永维院长

 

国家检察官学院胡卫列院长表示检察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应当是未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应有之意。胡院长对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强调如下五点:第一,广泛的社会认同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基础。第二,法律人自身的能力和行为,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至关重要。第三,律师在法律共同体建设中至关重要。第四,律师与检察官的良性互动,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五,法律职业培训是法律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

 


胡卫列院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则表示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在推动法律准确实施这一方面,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目标是一致的,其中律师担当着更特殊的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推动,律师行业将继续在法治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为依法治国担当,法律人要展现的更多是理性、智慧、坚韧、勇敢的精神品质。

 


王俊峰会长

 

西北政法大学贾宇校长对各位法学专家、前辈和同行的判断表示认同,即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当然也没有律师。律师如何让自身得到尊重、支持和保护呢?贾宇校长认为有四个方面,即:坚持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和平民情怀。

 


贾宇校长

 

最后,田文昌教授指出,没有律师的法治是残缺的,没有律师参与的审判是不可能公正的。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运行,法治结构也是残缺的。今后我们共同面对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能够通过各方努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真正形成,也就是说搭建一个科学、健全的法治社会的基本框架。

 

 

田文昌教授

 

论坛同期举行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建议书”签字仪式,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律师主持了这个环节,邹佳铭律师宣读了建议书。

 

下午的论坛分为两个分论坛共五个讨论主题,分别是:财富管理与家族信托;私募基金募集的法律支持环境;互联网金融;跨境合作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环境保护,法律同行。

 

在“财富管理与家族信托”环节,京都律师事务所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高慧云教授在演讲中指出,家族信托设立中的税收筹划分为三个方面,即不动产、股权、离岸家族信托设立的税收筹划。对这一领域的理论与实务进行研究,能够在推动我国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发展,繁荣税法理论研究,促进税法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高慧云教授

 

京都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总监、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良教授则强调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需要建立一整套公平的规则去规范投融资业务。中国的股票市场,银行、保险,基金市场,都在呼唤着法制。他对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金融团队和业务进行了介绍,几年来京都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与业务团队,通过高端金融产品研发带动金融业务发展,目前形成了独特的服务产品和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业务包括银行业务,投资基金业务,家族信托业务、重大金融民事和刑事诉讼业务。

 


韩良教授

 

随后,北京师范大学商法教授宋刚、CIL GROUP LTD 执行董事刘有辉、苏州信托北方区总经理吴启成、英国耿西岛瑞盟集团中国区负责人张静就“中国法环境下设立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展开了讨论。

 

 

合影(左起韩良、宋刚、刘有辉、吴启成、张静)

 

在“私募基金募集及海外并购的法律支持环境”环节,京都律师事务所丛彦国律师从五个方面对《私募基金法律支持环境白皮书》的内容进行了具体介绍,这五个方面基本涵盖了私募基金领域的基本问题:私募基金的设立和筹集、投资与管理、退出、并购专项问题以及私募基金的税收法律环境,上述五个部分既需要相对独立性,又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丛彦国律师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佳铭作了题为“私募基金募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的主题演讲。私募投资基金因其经营的灵活性和广阔的利润空间,受到了投资者的热捧,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法律监管不到位,立法缺失,所以无论是创新无法可依还是犯罪分子利用私募基金形式的浑水摸鱼,都会引发刑事法律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在刑事风险方面比较集中的雷区,是非法集资类犯罪,最常触碰的两个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邹佳铭律师主要从募集主体、募集对象、募集方式和募集项目四个方面来阐述私募基金的刑事法律风险问题。

 

 

邹佳铭律师

 

在“互联网金融”环节,由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新义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聚秀资本合伙人陈宇,北京京北投资管理公司总裁、中关村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秘书长罗明雄分别作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呼唤法律变革》、《对目前P2P和众筹的一些看法》、《股权众筹四大难点及京北众筹应对之道》的主题演讲。

 


合影(左起董新义、黄震、陈宇、罗明雄、杨照东、周振国)

 

其中,针对互联网金融与股权投资的关系,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振国指出,股权众筹实质就是一个私密股权投资的互联网化,是一种募资的形式,互联网发展使得股权众筹没有边界了,股权众筹将会有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这也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领域主要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指出,这主要是集资类的刑事犯罪。他希望司法者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时,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对现行法律作扩大的解释。同时希望企业家在目前法律还没有深入在司法人头脑的前提下,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时要非常谨慎,深入了解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尽可能避免犯罪。

 


杨照东律师

 

在“跨境合作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环节,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发展部部长韩梅青,中国世贸组织非洲委员会主席、中非工业合作发展论坛秘书长程志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晓红,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燕博士,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分别作了题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现状及趋势》、《国际贸易与非洲机遇》、《“走出去”与加快法律咨询队伍建设》、《中韩自贸协定与对韩投资》、《涉外法律风险防控及纠纷解决》的主题演讲。

 


韩梅青部长

 


程志刚秘书长


王晓红副部长

 

其中,金燕博士在演讲中指出,今年6月1日中韩贸易协定正式签署,将于年底正式生效。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签订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自贸协定的签署将为中国企业投资韩国带来更多更好的机会,尤其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韩国与欧盟和美国都签署了自贸协定,所以制造业投资韩国后,将产品作为韩国原产地出口到其他国家,可以避免对中国商品的贸易壁垒。但是,投资韩国,一定要注意法律风险的防范,要做到做好事先法律法规制度及人文调查,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劳动法规,并充分利用投资保障机制,为投资成功打好基础。

 

金燕博士

 

郭庆律师表示,去年中国境外投资总量第一次超过外资引入,2014年被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元年。中国政府给出的鼓励政策、发展中国家极度需要工业化、非洲是物产丰富且极具潜力的一片土地、2015年6月中韩签署自贸区协定……面对这些充满吸引力的国际机遇,中国企业应当看准时机走出去,但一定要提前做好法律保障。从涉外律师的角度来看,从第一步接触和了解境外合作方就是在处理法律问题,而不是要签订协议了或者甚至出现纠纷了才想到防范法律风险。

 

主题发言后,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庆女士、Villagrán Lara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Hector Villagrán Cepeda一同上台,签署了两家律所的长期合作及筹备拉美法律事务中心的合作协议。同时,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厄瓜多尔共和国驻华使馆武官Col. Pedro Cabezas先生玻利维亚驻华使馆武官Col. Ricardo Gomez先生和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树昌律师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

 

签约仪式

 

在“环境保护法律同行”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武建华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刘洪岩,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天津矿业权交易所总裁助理、矿业金融部总经理张建,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树伟,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丕国分别作了题为《环境资源审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新环保法修订与实施》、《谈谈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中国矿业金融市场路径初探》、《矿业权转让过程中纠纷的种类及防范》、《环境保护中的律师使命》的主题演讲。

 

 

武建华博士

 

 

刘洪岩博士

 

 

马勇副主任

 

 

张建总经理

 

其中,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树伟律师在演讲中指出,矿业权包括两个权利,一个探矿权、采矿权。关于矿业权转让的纠纷,一般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关于转让合同效率,由于合同效力引起的纠纷。第二,由于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引起的纠纷。他呼吁环保机关加强推动环境立法方面的交流,学习国外经验,提高我国的环境水平。

 

 

肖树伟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丕国律师表示,环境保护,是当下中国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沉重话题。在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开始实施、企业面临保护环境和促进发展的难题面前,律师,应该做什么?他认为,一个具有社会使命感的律师,应当从保护环境、保护企业、维护法治三个方面,履行自己的使命。

 

 

公丕国

 

论坛期间,京都推出了最新编著20本法律系列著作,邀请了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法制出版社总编辑助理舒丹女士一同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作为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京都勇于承担,始终奉行推进法制,回报社会的宗旨,多次以律师身份参与刑法、刑诉法、律师法等多项立法的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多种普法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依法治国与律师使命”论坛的举办,在业界反应强烈、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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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投稿合作:mycasegao@163.com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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