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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江平的时代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 思享学人    点击:

江平是同代人中声誉最隆的法学教育家之一,更重要的是,终其一生,江平都在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思想不懈呐喊。这位时代的法学家,他所有的努力均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宣扬独立、自由、民主的法治精神。

 

江平的时代

作者 | 葛佳男 吴薇 赵松林

他的世界

9个月之前,84岁的江平先生住进了养老院。照顾他15年的保姆走了,老伴和女儿都觉得这家位于北京CBD的养老院好,一家人商量,没多久就做了决定,一起搬了过来。养老院每天定点吃饭,日日有护理人员照顾打扫,江平觉得挺不错。这位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一生对物质生活没有太多要求,唯一的一点别扭,觉得这里“总的来说不太像家,还是想回去”。

 

他在法学界的老朋友很多都离开了人世。去年年底,87岁的张思之律师突然中风,江平一直对老友很担心,听说记者近期曾去探望,他在采访过程中几次三番打探:“思之还好吗?”江平在2008年患过一次中风,那时候躺在病床上,他最害怕的是自己的思维和表达无法恢复,“知识分子就是靠脑子啊,如果脑子糊涂的话,说话都乱了,也很麻烦的。”后来虽然恢复得不错,还是留下了一点后遗症。他的儿子江波曾形容父亲以前“思维特别快,说话一点磕巴都没有,走路虎虎生风”,而现在,说话语速“已经明显变慢”。

但他依旧思维敏捷,精力旺盛。6月7日欧洲冠军联赛决赛,他定好闹钟,倒着时差起来看球。比赛结果没出现什么悬念,他支持的尤文图斯输给了巴塞罗那,这个老意甲球迷有点儿失望,“我还是希望有意想不到的”。更加旺盛不减的是他对法学、社会问题的关注。前不久,天则经济研究所召开研讨会,他在会上作了演讲,谈社会自治和社会转型。他对自己的状态还有些不满意,“像过去一讲演可以讲半天,现在就讲半个钟头。”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终身教授,江平至今依然在带博士生,到今年已经是第25届。常有学生来拜访他,有请教问题的,更多的是跟他谈论当前的形势,请他参加各种活动。

 

在江平的学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看来,江老师是“大聪明人”。“他让整个的法学,不只是狭义的《民法》,让整个的法学界,整个中国的法治知道方向在哪儿,知道说我们应该朝哪条路走。江老师总是能够给出特别好的一个,在我看来特别合理的一种答案。他不会迷名望,不会昏头,不会深一脚、浅一脚。江老师的观点一直是非常平衡的,可以说非常理性地去告诉我们合理的方向是什么。”

上世纪80年代初,江平率先倡导私权保护,参与制定被称为“中国人权宣言”的《民法通则》,将西方的民法精神引入中国,使当时相对封闭的法学界开始较为开放地接受现代法治观念;90年代,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江平开始研究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主持起草《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就法治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论证;再后来,江平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合理的政治制度对于法律的重要性,突破了民法的学科体系,走向更广阔的、对宪政的追求。

他是那一代声誉最隆的法学教育家之一,更重要的是,终其一生,江平都在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思想不懈呐喊。他曾说自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掉入时代的缝隙,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和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搞法律的人,他所关心的最实质的问题,是自由、民主、人权。”江平这样总结自己30多年来的轨迹。他曾说自己的后半生就干了三件事:教书、立法、讲座。当人生进入第85个年头,一切似乎更清晰了。这位时代的法学家,他所有的努力均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宣扬独立、自由、民主的法治精神。

现在,他的世界主要集中在养老院7层走廊尽头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一张被书籍和报纸铺满的小书桌前。但他的世界又很大,对社会上的问题仍然保持敏锐的观察和准确的判断。采访过程中,有后辈请他为前段时间的某桩公案发声声援,此案关乎一位与他感情深厚的学生,江平详细询问了案情中涉及的法律细节,如数家珍地分析案子的情况,然后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五十而立

从某种意义上说,江平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工作者的生命,从50岁才真正开始。

那是1979年,他终于摘掉戴了22年的右派帽子,回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课程。重回学校不久,江平便提议开设复兴民法传统的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他用早年留学苏联所积累下来的理论和资料编写教材,法大所有选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都由他授课。

听过他讲课的学生回忆,江老师身材高大挺拔,往讲台上一站,就让人感觉“器宇轩昂”。他的课很少提前下课、迟到或者取消,也从来不会找人替他讲。他口才极好,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能把枯燥的理论讲得“很有感染力”。上课几乎不用讲稿,手上只拿几个小卡片,旁征博引,思路非常开阔。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是江平的博士生,他说,听江老师的课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的思维方式,“作为我们这些学生更多的是从具体层面、制度层面,他就能把制度融会贯通,从里面抽出一个精神来。”孔祥俊回忆,当年在课堂上,江老师常常给他“醍醐灌顶”之感。


▲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的法治建设刚刚从废墟上起步,百废待兴,法学教育也基本是从一片空白中艰难成型,江平是最早注意到民事相关法律缺失的学者之一。他在“文革”后复建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里开设两门课程,自己编写教材,是最早让人格尊严、权利神圣等现代法治观念进入中国法学界的学者之一。

“在当时的师资里面,江老师是最突出的一个,就是明显他比别的人高出一大截。”1979级学生、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燕士律师说,“我在想为什么他能高出一截呢,可能跟他经历有关系。”他所在的1979级被称为法大的“黄埔一期”,这群恢复高考后被招上来的第一批学生精英辈出,他们对江老师印象最深,受他的影响也最大。

有些学生可能并不知道,如果不是缘于许多个时代中的偶然和必然叠加的巧合,他们或许没有机会听到江老师讲课。

1951年,中国选派第一批赴苏联留学生,江平当时是燕京大学新闻系的学生,是经过严格考核选拔出来的“新中国未来一代”。他毫无思想准备地入选,被指定去莫斯科大学学习他从未接触过的法律。“学法律不是我的志愿,是组织安排的。”如今,江平这样解释当年的选择,“我们那时候的思想很简单,国家派你去,就是国家的意志,国家意志就是个人意志。国家派你学法律,那就是把它看作最高的目标,努力把它学好。”事实上,21岁的江平,志向是做一名记者,独立自由,无冕之王。“法律在那时候觉得是太干巴巴的,完全是教条,不像新闻这么奔放。”

最初,江平被时代洪流和国家意志所裹挟,走上法学研究的道路,而他对法律的认识和探索,伴随着这个国家政权更迭和现代化社会转型的阵痛。

出发去苏联的时候,中国的政权更替完成不足3年,共产党明确提出废除“伪法统”,整个国家处于法律虚无状态,国民党时代的所有法条和司法体系一概作废。江平和同伴们在出发前收到规定,凡是国民党出版的法律书籍一律不许携带,他们只好空着手踏上了去往苏联的飞机。那时的江平根本不懂什么是民商法,分专业的时候,同去的另外一个同志选了刑法方向,“总不能两个人都学一样的吧”,他认为这不符合国家的需求,于是选择了民法。

那个年月通讯不便,国内的报纸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到达苏联,等到1957年江平学成归国,中国的形势又变了。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不足半年,毫无政治运动经验的“红色知识分子”江平,因为一张向党提意见的大字报,猝不及防地被划为右派,此后22年,在各处流离辗转。

最痛苦的时期,新婚才一个多月的妻子迫于组织压力主动与他离婚。1958年,江平被下放北京西山一带劳动改造,主要的改造内容就是背粪,在没日没夜的超负荷劳作中,有一次因为太疲劳被擦身而过的火车碾去了一条腿。送去医院的路上,他觉得好像人死也不过就是这样而已,迷迷糊糊地问旁边的人,“我有没有救啊?没有救就算了。”

 

紧接着到来的是“文化大革命”,公检法被砸烂,法学教育停滞。1970年底,北京政法学院被宣布解散,全体教师下放安徽办五七干校,继续劳动和改造。两年后,辗转回京的江平,窝在延庆的一所中学教书谋生。他以为,因自己的“摘帽右派”身份,再无可能回到法学教育的讲台,于是把在苏联省吃俭用攒下的几大箱法律书籍,全部当废纸卖掉了。只有几本“我认为有资料性质的”——比如后来在民商法教学中发挥极大作用的《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概述》和《罗马法基础》——舍不得卖,保留下来。卖完书,江平把自己闷在北京的郊区,写下一首五绝:“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后,卷卷皆粪土。”

 

本文摘自《人物》2015年7月号,转载请注明来源。

文章来源:腾讯思享会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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