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协会于2011年4月从第七届开始实行专职会长,当时苏波律师通过竞选当选会长,至今已过去4个年头。期间,苏波在2014年4月连续当选专职会长。4年来,专职会长制度执行的如何?成效如何?有什么经验和教训?近期,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苏波,个中甘苦,值得回味!
(原标题)专心+专业+奉献 倾心推动律师业发展——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
作者/秦石 本刊记者
记者:山东省在2011年为什么要设立专职会长?
苏波:设立专职会长的决定是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作出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强“两结合”管理中的行业管理。当时司法厅党委对律师工作的整体评价是行业管理相对薄弱,应当采取特别措施予以弥补,按照当时司法厅程辉厅长的话,叫“恶补”一下。迅速弥补律师行业管理的短板,因此想到用一到两届的时间采用专职会长的办法。为了确保专职会长具有足够的威信和动力,真正为律师行业负责,当时主席团提名了两名会长候选人,由新成立的理事会投票决定。应当说第七届的会长选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律师们对新当选的会长给予了足够的信任。
记者:对专职会长的特别要求是什么?提名会长候选人时征求您的意见了吗?
苏波:厅党委的决定是专职会长不得从事律师业务,应当将工作精力全部用于履行会长职责,专职会长每月领取协会工资,标准相当于司法厅厅长的工资。主席团充分征求了我们会长候选人的意见,并且强调如果违反纪律,则理事会启动罢免程序。在主席团会议上,我和另外一名候选人都表了态,愿意做专职会长。
会长选出后,在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第七届会长实行专职,并且宣布了专职会长纪律。在其后的律师代表大会闭幕仪式上,我向全体律师代表作出了承诺,表示遵守专职会长的纪律,并希望大家监督。
记者:这就意味着您的收入将会大幅度减少,而且您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可能流失,对此您有思想准备吗?
苏波:当时对专职会长将要失去的收入和市场资源有清醒的认识,我的收入大致会减少90%,市场资源也会流失,但我义无反顾。当时的想法,一是有机会实现自己对律师行业管理的抱负。第六届协会我是常务理事,我对律师培训教育、业务指导、业务拓展、会员福利、行业自律、协会自身建设和管理都有自己的思路,作为专职会长更有利于实现这些抱负,因此我对专职会长不仅不排斥,反而更欢迎和庆幸。二是自豪感和荣誉感。会长是对自己从事律师行业事业有成的一种交代。基于这些认识,收入的减少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记者:担任会长后您更加关注的是什么?
苏波:上任后我和厅领导做过沟通,了解司法厅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要求。然后我用不到一年的时间走遍了全省17个市律师协会,每到一处都召集会员代表征求意见。司法厅要求的重点工作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包括机构、制度、人员、日常事务要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律师们关注的重点包括加强教育培训、改善执业环境、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加强律师维权、改善会员福利等。虽然关注点不同,但两者并不矛盾,且相辅相成,因此我把两者都作为工作重点,同时推进,争取做到大家都满意。
记者:上任之初采取了哪些措施?
苏波:一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通过严格筛选,成立了13个专门委员会和16个专业委员会,连续出台文件充实秘书处,将秘书处的部门和岗位设置、人员、职能、薪酬标准进一步明确。同时为了确保两专委员会工作常态化,我们为每个委员会都安排了一名秘书长,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兼任。另外,律协党委、理事会、监事会、会长会议等各机构工作全面开展起来。二是建立履职评价制度。我们借鉴企业的考评办法,每年年初由会长与全体常务理事、两专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签订“履职评价卡”,把协会工作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和指标,确定工作标准,最后量化成分数,年终公布结果,奖勤罚懒。三是将教育培训很快开展起来。我们几乎每个礼拜都安排不同专业的律师培训,并且通过手机为所有律师发送通知,培训全部免费。在培训组织上,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两专委员会、地方律师协会各有分工,有条不紊,一时间律师协会的威望迅速树立起来,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四是为会员办好事,解决律师民生问题。我们利用全省律师的群体优势,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为律师办理了律师执业保险、律师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资金由省(市)律师协会、律所、律师各拿一部分,不仅价格优惠,而且分散了资金压力,受到了律师们的欢迎。另外,对因疾病和事故导致的特别困难的律师进行救助,建立救助基金,律师行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五是为律师争取好的税收政策。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在全省实现了按照定额征收方式,律师最高税收为11.5%,最低为9.5%,大大低于全国水平。当然还有其他措施,以上是非常突出的几个方面。
记者:迄今为止,您觉得主要取得了哪些成绩?
苏波:我担任会长已经4年,最主要的成绩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协会自身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我们现在成立了18个专门委员会和28个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工作成绩突出,秘书处成立了综合部、教育培训部、宣传联络部、会员服务部、业务指导部、监督考核部六个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任秘书20人。通过履职评价的方式将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协会自身建设,确保了协会工作的常态化和标准化,为市级律师协会树立了标杆,为山东的律师行业管理打好了基础。二是律师队伍空前团结,凝聚力增强。通过采取教育培训、律师会员服务等措施,让律师们真正感觉到律师协会在行动,律师协会是律师们的家。在2014年4月份的换届选举中,我以全票继续当选会长,这说明律师们对协会的工作是认可的。三是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4年来,我们制定的行业工作制度包括律协党委、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规则,在行业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包括教育培训、评优、投诉查处、宣传、权益保障、实习管理、市级律师协会建设与考核、青年律师、女律师、理事会提案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律师事业发展基金使用、律师救助基金使用、文化建设、会费收缴等。为规范秘书处建设,我们先后制定秘书处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秘书处薪酬管理办法、秘书处人员管理与考核管理办法。在律师业务指导方面,我们先后出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律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办法和16项律师业务指引。上述规章制度已经成书出版,建章立制工作为协会将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最后一个成绩是我们购买了新的办公楼,目前正在装饰装修,这也是协会做好工作的基础。
记者:您的工作心得是什么?
苏波:专心、专业、奉献。首先,会长的任期是有限的,协会的工作是无限的。我始终告诫自己,在有限的任期内尽量多做些工作,尽量不留下遗憾。要做到这一点,会长必须更加专心专注,心里始终想着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而不是等着工作找上门来。第二必须专业,律师行业管理有其特殊的规律,需要对律师实务、律师事务所管理、国家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司法制度、机关工作等有深入的研究和经验才能做好会长工作。三是应当做奉献。专心做好会长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体力,需要承受来自同行、司法行政、社会等各方面的拷问和监督。经常有人问我做专职会长每年会损失多少收入,我都一笑了之,因为这不是金钱所能够衡量的。如果你希望能有机会为律师行业做些贡献,那么这个机会是多少金钱都买不到的。
记者:您的工作律师们认可吗?
苏波:我感到大家是认可的。2014年4月份进行换届选举,会长实行差额,省律协贴出公告,希望有意愿的律师报名竞选会长。报名截止时,大家听说我报了名,其他律师就没有报名。在进行无记名投票时,我全票当选,包括有些在协会与我持不同观点的理事,也都投了赞成票。
记者:您认为山东律协工作有不足的地方吗?下一步您还准备做哪些工作?
苏波:省律协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律师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对律师违法违规的惩治工作薄弱。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山东近年来律师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以哗众取宠,利用互联网扰乱司法秩序,侵害委托人利益等现象突出。这反映出我们律师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必须加强管理。目前司法厅和律师协会已经形成共识,必须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律师行业违法违规多发的势头。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山东省律师行业诚信体系。二是律师高端法律服务薄弱,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需要迅速提高。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发展律师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制人才队伍。山东是沿海大省,国际贸易、涉外投资活跃,需要大量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但山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匮乏,服务水平不高,与山东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不符。我们正在通过涉外法律人才培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等措施弥补这个短板。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薄弱,需要动员政府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山东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律师资源分布很不平衡,西部和欠发达区域法律服务薄弱,依法治国的氛围和基础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任务艰巨。但山东省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几乎是空白,律师事业发展面临瓶颈。今后我们将加强呼吁,推动政府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同时加强行业管理,平衡律师资源,确保更多律师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律师事业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
记者:卸任后有什么打算?
苏波:现在还没有想太多,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回到律师队伍里,重拾律师实务,再做几年律师业务。这对我是个挑战,因为几年的专职会长经历,在一定程度上荒废了律师业务,同时与原来客户的关系也疏远了。但我热爱律师职业,就像我能够胜任专职会长职务一样,相信我能够迅速转换角色,再做一名合格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