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驾校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提升教练从业人员的职业门槛和道德素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驾校经营和教学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文 | 清扬
来源 | 清扬的法律博客
接连两天,本报独家报道了18岁高中毕业生小青哭诉在福州日顺驾校学车时遭遇教练摸腿。警方介入调查后,前日将教练林某行政拘留。昨日,福州市运管处开出福州首张教练员“性骚扰”事件罚单,将当事教练员林某列入不适岗名单,不得在福州地区从教,并通报全福州市驾校不得再行聘用,而日顺驾校因连带责任被责令整顿。(7月31日《海峡都市报》)
应该说,教练林某是咎由自取,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而林某是驾校职员,教练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驾校因此承担连带责任,被责令整顿,也是依法有据、罚之当然,这对驾校也是一个教训,督促其今后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福州首开教练员“性骚扰”事件罚单,给违法者以应有法律惩罚,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此举值得点赞,同时也具有鲜明的现实教育意义和法治示范价值。
长期以来,“性骚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直存在,但由于调查取证难和受害者的羞于启齿,往往让好色妄为之徒逃过法律制裁,某种程度上也让其“色胆”更加膨胀。像这种驾校教练对女学员“性骚扰”事件,事实上并非个案,各地时有发生,但鲜见有“淫徒”教练被“法办”的案例,相反此类“性骚扰”甚至还成为某些教练对外炫耀的“美谈”,是非善恶由此被颠倒,驾校管理生态和教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令人堪忧。
造成这种状况,原因多样。驾校的管理不善,教练从业人员入职门槛低,教练的品行素质不高,教练的强势支配地位与学员的弱势从属等等,共同催生了教练人员“性骚扰”女学员现象。
因此,有关部门通过积极作为,严肃执法,严惩歹徒,严责驾校,积极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就是依法坚决“亮剑”,对这种长期以来潜藏于驾校行业的丑恶现象说“不”。宣示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权利的尊严,也产生了很好的震撼促动效应,对所有驾校和教练人员都有鲜明的警示教育意义。同时,也给其他学员提供了有益借鉴:如果也遭到此类“性骚扰”或其他被侵权现象,可以勇敢地站出来,积极依法维权。
当然,对教练员“性骚扰”事件,还不能止于开罚单。加强对驾校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提升教练从业人员的职业门槛和道德素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驾校经营和教学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也是一道现实的课题,需要写好答卷。对此,所有驾校、教练人员应该严加自律,提高行业形象,工商、劳动、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也大有作为。
注:首发于2015年8月1日南国早报第A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