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公检法无威信,是国民和社会的灾难

发布时间:2015-09-02      来源: 法律读库    点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金华法官打人事件尚未平息,陕西又有19名执行法官在山西遭围攻,河北又传来警察与市民街头对跪的惊人消息。作为一名普通的政法同行,在得知这些(尤其是警察陪跪式执法)后深为震撼,许多话语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1、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对拒不服从处罚的违法者,两名警察身着制服,头顶巍巍国徽,一个耷拉着脑袋卑微的跪着认怂,另一个向犯罪嫌疑人及其母亲陪跪着解释酒驾规定。面对这一幕,试问这就是有人所谓的人性化执法吗?反正我是毫无这种感觉,我第一感觉只是深深的莫名悲哀。

 

 

2、在现代社会的任何文明国家,公(检)法都是国家暴力机器的典型代表,在整个国家权力架构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特殊。相对其他政府机关,公检法固然也有服务功能,但其最鲜明的职责还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秩序。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检法在当今中国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重要作用。

 

 

3、按照现代政府理念,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公职人员接受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此警察履职时,其个人的法律人格被完全吸收,与被执法者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其代表的单位,警察执法时的一言一行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国家行为。所以,警察的执法权威绝对不容挑战,一切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不管是暴力还是软暴力,都是挑战公权力而必须受到谴责和惩罚。

 

 

4、当然,违法者也有合法权益,这个自然要保护,但过度弱化公检法权威已成为当下中国执法的现状和特色。与国外相比,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之低堪称世所罕见。姿态低到尘埃里的中国警察,这种无奈的跪地式执法到底羞辱了谁?事实上,河北警察的惊人一跪,所受辱的并非警察自己,真正受辱的是其所执行的法律,受辱的是其代表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受辱的是正处于风雨飘摇之路上的法治中国建设。

 

 

5、醉驾者母亲爱子心切,出于母爱跪地求情当然可以理解,但是,这种要挟式的非暴力抗法的无理行为,难道就不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吗?如果警察这次枉法放了醉驾者,那不光是渎职问题,更是对社会其他公众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试想,有没有这种可能,这次因母亲求情而放过的醉驾者,下次会因再次醉驾而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人们往往习惯性的认为,代表公权力的公检法异常强势,被执法者都是讲理的弱势群体,都是生活困难的值得同情之人,事实真的如此吗?执法实践表明,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社会转型,各种鸡鸣狗盗之徒多的去了,大量矛盾如潮水般涌向公检法。动辄下跪就一定有理么?我曾遇一年过六十的当事人,为实现其无理诉求,在下跪威胁不成后,径直躺在法官办公室上睡大觉。

 

 

7、十八大后,贪官听闻纪委约谈,无不胆战心惊,这种好事说明纪委职责充分发挥。如果违法者不怕公检法,就如同贪官不怕纪委,其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如果公检法无威信,姿态低到尘埃里,能换来绚烂花朵的开出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不管什么情况,尤其是刑侦和执行工作中,一味强调文明执法,那违法者根本不拿你当回事,结果只会纵容其更加恣意妄为,最终受害的将是法治中国建设,受害的将是每个国民和整个社会。

 

 

8、你跪我可以扶起,我依法履行公务,为什么要陪跪?河北警察的惊天一跪,是被谁逼的?原因很简单,政法人员被媒体给整怕了。如果今天不陪跪,明天一张照片,一个标题,一篇《老妇跪地乞求,警察冷酷微笑》的头条,就足以让你一夜成名,百口莫辩。这方面教训实在太多,远的如《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近的如刚发生的《法院庭长不堪言语刺激,办公区殴打案件当事人》等,无不是鲜活的典型案例。

 

 

9、现在部分大V和无良媒体,基本节操全无,为哗众取宠造成轰动独家报道,早已忘记了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某些媒体有无冕之王大帽,随意煽风点火挑拨官民矛盾,已经无良到了必须整治的地步。一遇到公职人员可能的负面消息,就仿佛比打了鸡血还要兴奋,只要能博取眼球,标题怎么起都无所谓,内容怎么片面都不要紧,即使是单方报料之词不及核实也要发,全然不顾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和事非曲直。

 

 

10、一旦出了事情,单位不问青红皂白,先处理自己人平息众怒。如此做法,不但伤了自己人的心,也显示了单位的不自信,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执法机关应有的权威。当对外遭受要挟和谩骂,对内感受不到组织体恤和温暖时,试问政法人员的职业保障何在?此外,对恶意造谣中伤、威胁公检法正常办案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这个愿景,在崔慧事件中虽已无望,但我们还有金华法官打人事件可以期待。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