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的钱学森之问”及其他-----“纪念东吴法学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一分会场点评
来源:法律博客“写在法律边上”
很荣幸参加苏州大学法学院召开的“纪念东吴法学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也感谢让我作为第一分会场“东吴法学教育的成就与经验回顾”的点评人。听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杨海坤教授、东吴大学法学院黄心怡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白晟的发言,深有体会。所以,我现在的发言不是点评,只是由此而产生的一点感想和体会。好在点评人有一种天生的权利:曲解发言人的发言,并据此作出自己不恰当的引申。
1、对历史无知的最大惩罚就是历史的回复。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历史记取的只能是精英。历史也经常性的愚弄乃至摧残这些精英,而精英之所以是精英就是因为他们经受住了这许多的非我等常人所能承受的磨难,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非凡的业绩。即使我们在回望历史时会夹杂一些想象的成分,但谁也不能抹杀东吴法学精英们的历史功勋。只有拂去历史的尘埃,才能发现他们的光芒。
因此,我们应该对东吴大学那些曾经被湮灭的法学精英投去敬畏的一瞥,并深思为什么这些大家会遭受如此巨大的磨难。其实,有人可能存在比较大的误解,以为深思这些历史问题仅仅为了责难或追责。
在我看来,深思这些问题是为了抚慰往生者的灵魂,是为了从整体上实现转型正义,是为了总结东吴法学的历史经验并思索今天我们该如何完善我国的法学教育。
对历史无知的最大惩罚就是历史的回复,这应该是我们回顾历史、把握当下的主要动因。
2、我们现在能解决“法学的钱学森之问”吗?
刚才大家讨论中所提出的当下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许多问题,我以为可以归结为一个概念,就是“法学教育的钱学森之问”:我们今天的法学教育能培养出东吴那样杰出的法律人才吗?坦率地说,我个人认为,现在我们并不具备东吴办学之处所具有的那种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和环境,我们的老师和学生也没有准备拥有那样的牺牲精神。但我们可能灰心,而不能死心。
是的,以全英文进行英美法教学、以比较法和案例法为主要的教学方法,这些东吴法学所拥有的鲜明的法学教育特点已经因因缘际会,无法再现于当下的中国大陆。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定位。我认为,长远来看,中国的法学教育还是会有希望的,因为我们相信进化和改良,相信我们后代人的智慧会远远超越我们。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可以等待,而不去改良。或者,我们现在就应该放弃自我完善和提升的机会。我们还得利用一切的可能,去做些努力,尽些责任,用时间来换取空间,最终实现“顶天立地”的法学教育理想。
所谓“顶天”,就是使我们的学生树立起人类社会长久以来所积累起来的人权、民主、制衡等等的法治信念;所谓“立地”,就是要立足于解决当下中国的法治问题。
3、今天,我们都是东吴法律人。
“北朝阳,南东吴”。朝阳已经彻底消亡,东吴尚有历史余脉。但1949年后,因为多次的政治运动,这些历史的发展线索已经显得特别混乱。我想,在今天这个东吴法学一百年的纪念日,考虑谁才是东吴法学的历史传人这个问题也显得不是特别重要了。
今天,为了探索东吴法学教育的基本经验并发现传统对我们的意义,为了传承前辈先贤的进取精神和他们的历史担当,为了向近年来发展迅速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表示敬意,我们聚集在了一起。所以,今天,我们都是东吴法律人!
我院致东吴法学百年的贺信有这样一句话:承百年基业,推其陈,出其新,践行东吴法学名山之言;渺万里层云,启民智,倡民主,树立中华法学不朽之功。我愿意以此作为我发言的结束语,祝东吴法学精神永存,祝苏大王健法学院事业兴旺,祝在座的诸位身体健康!
2015年9月4日星期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