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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老百姓在司法实践中丧失对法治的信仰

发布时间:2015-09-14      来源: 罗敏有话说    点击:

从不敢打官司到乐于打官司,从民不告官到民敢告官,从赢了官司输了钱到输钱也要找回公道……中国普通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仰与日俱增,老百姓的观点在改变。国家对法治的信仰也在加强,依法治国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五千年来的中国,被人治、乱治了五千年后,第一次让人真正看到了法治的曙光。

 

法律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最后底限,也就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国家和老百姓的最终信仰。如果法治缺失,人类社会将再次进入黑暗之中,身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裹挟其中,无人可以幸免。即使有人今天仍可以高傲地坐在台上,也仅仅是因为他没有从神坛上跌落而已。

 

法治,是保护公民权力,约束限制公权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然而,在近期大嘴罗敏所关注的少数案件中,却让最基层的普通民众对法制的信仰产生动摇。没有打过官司的人可能不知道打官司的个中滋味,但打过官司的民众,总有人有司法不公之感。即使是身在体制内的检察官、法官,如果凭良心来说,他们会有更多的感触。

 

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名法官被当事人捅伤后,著名的王才亮律师撰文指出:只有真正实现司法独立、确保司法公正,才能保障法官的安全。大嘴罗敏深为赞同,俗话说狗急跳墙,兔子被逼急了也要咬人的。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说理的地方,或者有理被打压,甚至被人黑整乱整,绝望到了临界点,走向暴力就是必然的。

 

类似的当事人以暴力手段伤害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的案例已发生过多起,只是我们还没有把这些极端的案例串起来联想。一个血淋淋的案子发生后,政府部门、法学界、理论界也只是从案例本身去关注探讨其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少去挖这些极端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前不久大嘴罗敏所关注过的一个案子,政府与老百姓的纠纷。老百姓在自己的地盘上盖了个房子,政府组织了多个部门在周末的晚上去强行拆除,这本身就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就是违法行为。可是法院为了规避政府违法这一事实,却在判决书中说经法院查明这些手拿铁铲的政府工作人员,不是去强行拆除,而是为了经当事人同意后,探明建筑物的水泥硬化程度。

 

但是二审的时候,法院一直在保护的当事镇政府,又出了个加盖鲜红印章的证明,强调自己当天的行为是执法行为,是为了强行拆除当事老百姓的违章建筑,而且出动了政府多个部门的多人。给了一审法庭一记响亮的耳光!

 

何其荒唐的说法、何其公然的谎言,也居然敢堂而皇之地写进判决书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法治,让老百姓如何信仰?让当事人如何服气?

 

 

 

 

国家法律、司法解释和三部门规定等强制性法律文件,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过程中与当事人、利益悠关方的关系、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其目的在于禁绝瓜田李下,防止违法交易、利益交换以至出现司法不公。甚至于,需要杜绝让老百姓因此而产生的联想。

 

但在一起涉及镇政府与老百姓的纠纷、老百姓被以防害公务罪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公诉人在深入地方上找到当事群众调查时,接到当地镇政府党委书记的电话约请吃饭。没想到这公诉人的手机电话声音大,被人听到。而后投诉到公诉人所在的检察院,检察院也调查了,但结论却是让人大跌眼镜:饭确实在一起吃了,但是这党委书记和公诉人吃饭是AA制,各人掏的吃饭的钱。

 

就当这个结论是真实情况吧,但是这个结论拿出来让公众评议,会有多少人相信?如果一个真实的调查结论大多数人不相信,那问题又出在哪儿?法治的信仰、司法的权威是靠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却也可以靠一件小事让这种信仰降权威,在老百姓心中荡然无存。

 

 

 

 

去年有个案子,也让当事人绝望。一个20岁的农村小伙子小唐骑摩托车与他人相撞成重伤。此后其父亲老唐委托一名法律工作者(并非律师,以下简称法工),起诉承保的保险公司。老唐是个60来岁的农民,大字不识几个,法律全然无知,一路任凭法工打整。

 

同样是农民,如果小唐能提供在城镇连续打工12个月的证明,就可以享受城镇人口的赔偿标准,将比纯农民多出五万多元。这个道理老唐是不懂的,可是法工懂。问题在于,小唐在事发前的一年中,先后至少换个两个工作,一个是帮人看鞋店,另一个是在工地打工。老唐联系到了老板,一个说自己店小没有公章可以证明;建筑工地老板则称已去外地不便开据证明。

 

此际恰逢老唐的女婿在成都一家企业做人事经理,老唐便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该公司出具的务工证明。小唐顺利地拿到了保险公司的各项赔款12万余元。可是没几天,老唐及其女婿却因骗保,被抓了。刚刚领到保险金,天知地知、你知他知我不知,为什么老唐提供虚假证明的事就被警察发现了呢?

 

在法庭上,老唐痛哭流涕地说出了答案:听说开务工证明麻烦,法工就给他支招让他随便找人开一个,只要盖上公章就管用。老岳父于是找到女婿,女婿当然也就义不容辞地开了证明。拿到法庭上质证,被告方保险公司也没有质出问题来,于是乎案子顺理成章地结了。但是老唐刚刚拿钱,法工却让他要分出几万块钱来,说是打点保险公司和相关人员。话说代理之初,老唐和法工商量的代理费是7000元。

 

这老唐是个不识字的大老粗,可也不是傻子。儿子住院治疗花了十几万,打官司的代理费也出了,现在还要拿出几大万元去打点,他一是不大愿意,二是不大相信法工的话,认为这是法工在诓他的钱。老唐第一次跟法工扛上了,很不愉快。法工扣了老唐的银行卡,老唐回去就办了挂失,一周后将钱取走。没想到几天后,女婿和老唐都被抓了。

 

 

 

后来庭审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公安机关接到保险公司报案。而老唐在因拒绝拿钱而与法工交恶的时候,就曾受到法工威胁,如果不拿钱就要举报老唐提供假证明骗保。老唐当时呵呵两声,心想是你法工让我开的假证明,要遭也是大家一起遭。

 

可是这老唐怎么明白,他一无录音二无字据,怎么能证明是法工引诱他开的假证明?而老唐开假证明,却是事实。从一开始,老唐就钻进了圈套,如同如来佛掌中的孙猴子,怎么逃得出去?

 

最后,老唐被判刑了,吃了哑巴亏的老唐和女婿,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相信法律、不相信法治了。岂止是老唐,可能他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甚至孙儿,都不会再有法治的信仰了。

 

 

 

 

法治的建设, 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但是崩塌起来,却只需要一瞬间。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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