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总工会5年滥发津补贴300万元,人民网北京10月14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贵州省清镇市总工会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剖析》。清镇市总工会从2011年至2015年违规违纪发放的各项补助高达300万元。据悉,今年6月底,清镇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共9人分别被立案审查。目前,清镇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工会主席刘登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个结局让人唏嘘,贪欲的诱惑力让侥幸的小心思路过法网一次一次缩小的空隙。(人民网10月14日)
如此示范的干部,是警醒的不够,还是贪念的做大。作为一个市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其职能职责是为职工谋求福利,被纪检监察清理时公示于众,整个职能机关全体遭殃立案审查的结局,总是让人忍不住说出何必当初。
有人云,“不做大不做强只为装点小私房”,现在已分不清谁把谁拉下了水,谁又为了谁而参与了这个私分的集体,纵观这一窝硕鼠的历史,五年时间中饱私囊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害,又拉出长长的一串清单,印证了一句话,蚊子腿还真的能够长成肉,800到300万,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这是一个干部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反面教育题材。
干部流动以及纪检监管的重要性得到一次有力的印证,一个具有行政职能和资金操作的岗位,再是红色黄色的风险区分,再有健全的管理监督机制,仍然需要的是身正和品高。
悬崖勒马之时,谁来做那犹未晚矣的一根救命缰绳,我们需要更加广泛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氛围,靠政策,除了哪儿又打虎哪儿又拍蝇这样的警示,警醒教育与正面宣传一直相辅相成,它们不是矛与盾的对立,而是有力的警示辅助于法治建设中,将准绳精确的法律法规实际运用惩治来以理服人,不由自主的由人推己,衡量得失。靠监督,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应受的惩罚,只是监督的一种方法,宪法作为国家的基准,法律、法规实际监管,管理条例和道德规范约束和提醒;最重要的是靠自查,从自身做起,吾日三省吾身不是妄言。
作者: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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