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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别拿体制当遮羞布

发布时间:2015-11-11      来源: 第一辩护    点击:

法律人,别拿体制当遮羞布

——《辩护人》观后感

 

作者:蔡正华律师

该文收录于作者的法制评论集《为“坏人”说话》

 

作者按语

体制有其外在于人群的一面,这一面可能存在很多很多问题;但是体制的里子、体制的运转,靠的是人,而人、特别是法律人对法治的向往,是弥补体制不足的必备条件,只有法律人首先自省,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正是体制的表现,才能最终带领大家一起推进体制不断完善。而如果连法律人自己都要等着法律体制完美了再来修养自己作为法律人的德行,那么我们永远等不来那一天!我们没有美国人那么幸运,缺乏明智的前人为我们涉及较好的制衡制度,那我们这代人就应该自己肩负起这个责任。也正是在角度看,我们身处最好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需要我们作为法律人的努力,哪怕这种努力仅仅是个体的自觉。在这个法律人联系日益紧密的时代,只要我们其中任何一方罢演,那些自说自话、掩耳盗铃的枉法行为就无法永远被掩盖,他们也没办法不顾影响地自己演下去!

 

 

 

《辩护人》看完已经一周有余,感慨颇多,一直想写点什么,但一直忙于各种事务,难得闲暇动笔。今天得以挑拣清明假期最后一天,窝在律所办公室看点东西,也正好有了片刻时间写下早就想说的话。

这部片子和我所喜欢的其他韩国电影一样,手法细腻,表达流畅,贴近现实,发人深省。

应该说,影片中所描述的,很多是在中国当下正在发生的,刑讯、阻碍会见、威胁律师、扣帽子……但也有很多却是中国当下还远未赶上的。韩国社会的成长速度和成长原因,至少在法治这个角度,得到了较好的诠释,也让我得以明白为何这个国家的民主和法治看起来不像亚洲其他国家那样幼儿园级别——因为他们的民主,是民众思考的结局,是一种民族自省,而这种自省,某种程度上由法律人领衔的。

 

影片中有一个片段让我记忆深刻:当宋律师最后变成囚犯,接受检察官训话时,检察官问他为何知法犯法,他回答的大致意思是因为自己是法务人士,所以更有责任为社会法律得到执行而努力。

我始终觉得,对于法律人来讲,这句话是这部影片的最大意义——它明确地告诉我们,法律人的职业价值就是勇于承担让法律得到公正执行,这是法官、检察官受人尊敬,律师取得高薪的主要价值支撑,如果不能在这个方面做好表率,那就是在欺世盗名、助纣为虐。韩国之幸,就在于他有一群明白了这一道理的法律人,电影中觉醒的律师们就是这一类法律人的代表,即便是案件主审法官,也已经在努力把天平端平。

而放眼我国,应该说法治之窘境,远甚于电影中的韩国,远有聂斌案中司法机关的决意为之,近有“两梅”案司法机关的死不悔改,还有那清一色的敏感案件涉密不公开审理或者变相不公开审理,更谈不上像影片中的允许外国记者进入法庭。

俗话说的好,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延伸开来,有什么样的法治水平,这个社会也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人,至少是绝大多数。而当下我国的法律人们,虽然绝大部分人都曾胸怀法治梦,但是有多少是“壮志未酬心先死”?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稍有不顺时,大家流行的做法都是把责任推给体制,法官角色错位,责任在体制;律师辩护畏手畏脚,责任在体制;检察官有罪推定,责任还在体制。。。。。。一时间,体制成了那个罪魁祸首,是阻碍中国法治进展最大的因素。

 

刑拘前的聂树斌

笔者无心替体制说话,特别是当前包括体制内人士都已经擅长以体制问题作为所有事情借口的情况下,其实体制成了一面挡箭牌,体制问题成了一种万能解释,更成了法律人推卸自己责任的遮羞布。

但笔者认为,用体制拷问,是一种道德审判,而完全埋怨体制,更是法律人逃避自我审示的托词。拉开这张遮羞布,我们会发现不同角色的法律人用体制遮羞有不同的考量:

法官角色错位,喜用体制遮羞,原因在于自己明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但是自己却辜负了法律、辜负了让渡权力的民众。如果你再去问他具体是什么体制问题让其不能依法履职,他的回答通常是领导的压力,但是不是真的每个案子领导压力都那么大?有没有人情因素存在?即便是有领导压力,压力大到什么程度?如果我们对士兵的要求是将枪口抬高一厘米,那么作为法官你们是否有轻砸你的法槌或者把审判引向更容易查清事实的道路?事实上,法官们自己明白,所谓领导的压力,更多的不是命令,而是人情,自己或多或少碍于面子,不好不听,主要考虑的还是自己在体制内的前途,而不是领导真的有那么大的权力可以立即革法官的职或者断他的薪。所以,宁说是权大压法,不如更多的是法官向权力献媚,自己在权力面前缴了械。

检察官、侦查人员们喜用体制遮羞,凡事都推给“为了惩治犯罪、执行命令”,一如影片中的车警官和检察官以爱国的名义施暴一样。但事实是,很多敏感案件的当事人并非真的对社会的危害大到宣传的那种程度,比如汶川大地震后,一个姓谭的老师自发调查地震倒塌的楼房是不是因为豆腐渣工程,最后这个老师被以颠覆政权罪处理。而另一个被体制内媒体刻意渲染的画面就是当初文强被查处时,一堆人到政府门前放炮竹庆祝,而薄王被查处时,又有一堆人去放炮竹。不知道的人以为重庆人民就喜欢放炮竹,实际上是总有部分人不甘于寂寞,希望从本该平淡无奇的工作中挖掘“料”,为自己升官发财铺路。还是这批人,其实和影片中的车警官一样,都知道靠他们作为法律人出来维护一些固有利益时,基本上这种体制就要完了。但是包括影片中的车警官和我们身边那些喜欢造案子的公检人员们,为何又仍然要这么做呢?实际上他们自己很明白,他们不是在真的维护体制,维护的只是自己的个人私利罢了。

律师怪体制最近几年也成了潮流,甚至有一种不怪体制的律师就不是好律师的苗头,这还引发了陈斯等人之间的口水仗。笔者认为,法治不发达时,律师的表现其实最重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律师思维最活跃,精神最自主,法律人群体中受法治不发达现状伤害最严重的也是律师,因而他们批判的动力最强。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笔者赞同律师要有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无论你主观愿不愿意,这个职业的价值就是制衡、就是批判,而这种职业价值对于社会的进步无疑是有益的。但正如影片中以量刑辩护作为根本的朴律师那样,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律师,他们依靠体制内的关系存活,所以他们介绍来的案子从不敢提出无罪意见;还有一些律师,他们观察到公检法高度配合的现实,为了不得罪人,就不再提出应当提出的无罪意见,而美其名曰是为了当事人好。殊不知,这一步步的退让必将换来公检法更进一步的得寸进尺,而律师自己的执业环境也就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恶化。

 

在法律人群体性甩包袱过程中,理想的法官居中裁判,控方依据事实和法律指控犯罪,律师说出自己应当说的话,就这样在中华大地渐行渐远。好在,部分法律人通过自己的方式仍然坚守我们整个群体的荣誉和信仰:十数年不顾自己职业前途、敢于用自己人头为“两梅案”求真相的刘炳华检察官,为了控诉贱三江公安用邪教名义抓人恶行的多批律师们,以及那些因为办理敏感案件而被吊销律师证的前律师们,一如影片中的前辈律师,在法律人理想缺位的荒漠燃烧自己以为我们的前进提供微弱的光源,让我们不致迷路。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再去嘲笑他们放弃安稳的生活去做另类,而是应当追问,为何本来生活安逸的他们,为何放弃这一切去追求所谓的真相?其实答案很清楚,只是因为他们明白,我们所埋怨的体制,其实就是我们自己,也正因为司法改革是对我们法律人自己动刀子,所以一直显得那么难;但是,有些事必须要有人去做,法律制度养育了我们这群法律人,如果我们还没有为这个制度去承受的勇气,那么我们不是白眼狼就是等死的一群人,因为社会法治不断滑坡之后,其实不需要真正的法律人和法律人的职业。

体制有其外在于人群的一面,这一面可能存在很多很多问题;但是体制的里子、体制的运转,靠的是人,而人、特别是法律人对法治的向往,是弥补体制不足的必备条件,只有法律人首先自省,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正是体制的表现,才能最终带领大家一起推进体制不断完善。而如果连法律人自己都要等着法律体制完美了再来修养自己作为法律人的德行,那么我们永远等不来那一天!

我们没有美国人那么幸运,缺乏明智的前人为我们涉及较好的制衡制度,那我们这代人就应该自己肩负起这个责任。也正是在角度看,我们身处最好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需要我们作为法律人的努力,哪怕这种努力仅仅是个体的自觉。在这个法律人联系日益紧密的时代,只要我们其中任何一方罢演,那些自说自话、掩耳盗铃的枉法行为就永远无法被掩盖,他们也没办法不顾影响地自己演下去!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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