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法检辞职人员,将可能遭遇律所说:不!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 浪漫在骨子里的法律人新浪微博    点击:

  作者:浪漫在骨子里的法律人

  来源:作者新浪微博

  这几天,从深圳到南京到无锡,又转战成都。与全国各地律协、律所、律师接触,天气也遭遇了晴转多云转阴等各种天气。

  大家聊起法、检人员辞职入律所,今年来确实有增多的趋势。有的是庭长、副院长,在辞职前与律所联系、接洽。引发了律师圈的一些讨论。律师们商讨是否接纳?待遇给多少好?

  总体来讲,辞职法检人员期待都比较高。其中最主要一条是待遇不能比原辞位置低。辞职法检人员,大多是有司法实务经验,律所将他们招入,无疑可以弥补一些律所实务型、经验性律师不足的困境。

  但问题也来了:这些法检人员,在收入上,对律师行业并不了解。只看到律师的个案收入,没看到律师行业的巨大支出。从衣食住行、到人来客往、到宣传交流,都得掏腰包,真金白银往外哗哗哗。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检因为编制少,行政党务人员比重大,一线办案人员案件任务繁重。而律师行业则正相反,人人都得办案,不办案就没收入。但现实状况是,法制观念的进步,执法环境的改善跟不上律师队伍人数的增长。大多数律所存在案源不足,或因为收费无法提高收入很难增长的囧况。

  法检离职人员在体制内,习惯了干部体制的只上不下,不知道进入律师行业,涉及角色转换,一个案件从程序到实体,写材料、送文书、甚至案卷装订,都得自己干;在体制内享受着公权力的优势,外出办事遇事遇人都会给几分面子,而出了体制进入律师行,实际上成了一介草民,处处都得讲道理,事事都得讲技巧。

  因此,许多律所并不一定愿意接纳他们。因为现实中律师的待遇、执业条件、执业环境,并不为离职法检人员所了解。从法检刚出来,如果对律所要求或期望过高,将可能被律所拒绝。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离职法检人员一定要对上述基本问题有个清醒认识。要摆脱体制的束缚,就不能死抱着过去的待遇地位不放。要放下身段、转换思路、从头开始。否则,在你的脚步迈出法检,想进入到某律所时,将可能遭遇到律所说,不。

  生活上演的永远不是剧本编写的,当你以为舍弃熊掌选择鱼时,鱼也不一定是你的;就算鱼是你的了,可你却发现这是条九节石斑,虽然矜贵,但吃着却过敏,不如是条桂花鱼。

  钱钟书的《围城》,将婚姻暗喻为围城。城外的想进城,城里的又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要做什么角色,自我的定位、心态很重要。

  如今又闹腾着什么律师分级制度,律师的日子很可能面临寒冬。

  2015.11.21.午夜

 

求带走

分享知识,传递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