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子女为赡养起纠纷 排忧解难请找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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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长宁县富兴乡司法所里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告诉工作人员她要申请人民调解,要求她的儿子给她一定的赡养费及日常医疗费。
司法所当即同乡调委会工作人员对其家庭情况展开调查。老人姓冷,是富兴乡合家村人,育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27年前老人的大儿子结婚时提出了分家,协议冷老太随大儿子生活,丈夫随小儿子生活,两个儿子分别负责老人百年后的安葬。1994年冷老太的丈夫患脑血栓瘫痪在床,一躺就是17年,这些年她不仅要照顾瘫痪的丈夫,还要抚育其他几个年幼的子女。2011年丈夫去世后,冷老太开始独自生活,现在年老体衰却得不到子女的照顾。乡调委会在调解中发现,四个女儿都认为女儿嫁人后就是泼出去的水,赡养费和医疗费主要应该由两个儿子来承担,两个儿子又为赡养费谁多谁少争论不休。乡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法让六个子女达成协议,建议冷老太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来强制裁决。随后冷老太到富兴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富兴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取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一纸诉状将冷老太的六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2015年11月17日,长宁县龙头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在听取了代理意见和原被告陈述后,审判长语重心长的说:我最不愿意审理类似的案件,因为一张判决书会让你们一家人之间产生裂痕。中国人最重视的是什么,是亲情。所以我更愿意采取和解的方式,而不是判决的方式。随后,审判长通过讲法律法规,通过讲伦理道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解六个被告,最终六个子女都接受了调解意见,并纷纷当庭就拿出协议的赡养费给老人。
走出法庭的大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吃饭的时候老人开心的说,好多年都没有和六个孩子一起吃过饭了。看着他们六人有说有笑的为老人夹菜,我心里由衷的觉得司法为民、法律援助工作,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约束当事人,更重要的是要从道德的角度来感化当事人。
供稿(四川省长宁县富兴乡司法所 编辑:彭建林)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