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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官本位”思想移植“高墙”

发布时间:2015-12-2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曾手握大权,却因贪字沦为阶下囚;本应认真改造,高墙内仍趾高气扬“不低头”。媒体在广东省阳江监狱走访发现,一些职务犯被收押后,虽然身份变了,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依然存在。喜欢其他罪犯称呼他们入狱前的头衔,最不愿听到“贪官”这一称号;渴望得到狱警的尊重和监狱领导的关照,希望能给他们面子……(1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总觉得贪官落马沦为阶下囚后,会一改昔日趾高气扬的作派,殊不知,仍有人入狱后做着昨日的黄粱美梦,陶醉于“做官”的仙境中,仗着自己“领导”的旧头衔在狱中指手画脚,“命令”曾经的“下属”干这干那。
诚然,贪官们在入狱前养成了出行有人陪,手包有人提,车门有人开,口杯有人递的习惯,但已经身陷囹圄,仍执着于那身“官袍”,喜欢其他罪犯称呼入狱前的这“长”那“长”,指使曾经的下属干这干那,拒绝洗心革面,这又是为何呢?
追本溯源,以往的“呼风唤雨”得以在监狱延续,还在于“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锒铛入狱后,贪官们虽然每天重复着劳动改造,但思想上固有的观念仍然没有转变过来,当虚荣心涌上心头,开始膨胀的时候,就会变得“心高气傲”,不愿与普通罪犯接触、交流,甚至要求“下属”交换床位,做这做那。
而“下属”对领导点头哈腰惯了,且入狱前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一损俱损,说不定就是自己把领导抖了出来,在狱中“逼不得已”,只好低三下四寻求机会弥补“过失”!
不管是领导还是下属,既然在高墙内了,也就没必要按照老规矩“行事”了。只有正视错误,走出思想误区,放下身段,把自己看做普通犯人,改过自新,与过去的自我决裂,才能脱胎换骨,更好地回归社会,开启人生新征程!(文/云子涧)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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