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民主建国会温州法治建设委员会微信平台“创刊词”。
(钱弘道: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主建国会温州法治建设委员会成立,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这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
温州人敢为人先,富有开拓精神。温州应当在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应当成为中国法治的“试验田”,应当成为中国法治的“先发地区”。温州应当有法治大作为。温州人能够创造经济的“温州模式 ”,温州人也完全能够创造法治的“温州经验”。
中国法治实践难题需要理论界和实践界协力完成。不久前,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温州)研究基地成立。一批学者选择温州作为法治调研和实验基地。在历史上,“永嘉学派”成为中国实学传统的主要代表;今天,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正在行动,正在努力复兴中国实学传统精神。
法治是财富。法治是每个人的财富。一个人有三样东西最宝贵,那就是生命、财产和自由。法律是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守护神。法治精神要求限制公权、保护私权,法治精神要求每个人具备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和自由的自觉,法治精神要求每个人具备不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和自由的自觉。法治需要每个人的行动。
法治建设需要的不是无休止的空谈,不是无休止的抱怨,不是无休止的痛骂,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建设性的行动,创造性的行动。每个中国人的细小努力,如同涓涓细流汇成江海,最后汇集起来的法治力量一定是不可估量的。
让我们担当起责任,让我们共同奋斗,让我们这样被历史记载:这一代人为法治中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祝贺民建温州法治委新年新气象!
2016年2月13日于得一书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