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
发布时间:2018-07-27 来源: 中国法律评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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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模式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广东深圳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后政法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也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
会议提出,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本期推送此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司法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四大系统关于增强“四个意识”与构建“七大体系”的具体方略,敬请关注!
7月25日,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对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的职能作出概括,“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并把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傅政华说,重新组建后,司法部的职责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变化。
从机构性质看,司法部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司法部又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实现了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
从具体职责看:
立法方面,重新组建的司法部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同时,负责行政法规适用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
执法方面,综合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方面,承担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参与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正。
守法普法方面,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
傅政华说,从作用发挥看,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等各个方面,作用更大、任务更重。
在做好自身具体工作的同时,重新组建的司法部还将更多地承担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各有关方面法治工作的职责。
(责任编辑:总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