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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好雨 润物无声

发布时间:2021-03-20      来源: 淇滨区法院    点击:

当春好雨 润物无声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温情家事审判促进家庭和谐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和睦才能确保全社会的祥和稳定。淇滨区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将过去那种严肃冰冷的“坐堂问案式”审判方式改革为“心理疏导式”的调解模式,善于找出家人之间的矛盾,利用亲情和社会力量共同疏导,促使夫妻珍惜婚姻生活,避免家庭这个社会细胞产生矛盾。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婚姻、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108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768件,调撤率达到72%以上,接待家事案件法律咨询760余人次,为群众化解家庭纠纷200余起。淇滨区法院温情家事审判方式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2017年2月该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营造温情审判氛围,让家务事能在“家”处理

    家事纠纷具有鲜明的血缘、亲情特点,当事人愿意选择具有亲和力的法官来处理自己的案件,更愿意在温馨的亲情氛围内来化解纠纷。淇滨区法院党组对家事审判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薄报亮担任组长,全力推进此项工作。首先,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选取3名审判能力突出、社会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的女法官组成,专门从事家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祁祎作为一名女法官,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该类案件。女法官们用温和细腻的办案方式,给当事人带来亲和感,为案件审理打下良好基础。其次,该院从社会公开选聘5名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作为家事审判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特别是通过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全面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并从维护家庭稳定性和孩子的成长角度出发,劝慰当事人换位思考,重新树立对美好家庭生活的信心。2017年元月一位50岁的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向心里咨询师倾诉年轻时和丈夫一起打拼,现在家庭富裕了,可丈夫经常外出应酬,她总觉得丈夫起了二心,不是谈生意而是在外边有了外遇。而丈夫觉得妻子不信任自己,是没事找事,俩人经常吵架。经过心理咨询师的诊断认为该女士正处于更年期,无论心理还是生理上都处于焦虑状态,于是咨询师对她进行全面的心理疏导,帮助她回忆创业经历,重新端正对家庭的认识,在咨询师的心理疏导下,夫妻二人发现自身错误并相互谅解,夫妻感情得到进一步的稳固和升华。

    为了营造家事审判的氛围,该院专门成立了家事调解室和家事心理咨询室。调解室将古代“二十四孝”故事以画面的方式展现在调解室中,劝告赡养案件中的当事人应尽孝道,让老人得到幸福的晚年生活。背景墙则以三口之家在鹤壁市淇河会展中心散步的幸福画面来诠释“幸福源自内心”的含义;庄严的审判台换成了体现温情的圆桌审判,不再用隔离的方式让当事人对簿公堂。开庭时,审判员、书记员和各方当事人都围坐在圆桌上,从心理上拉近了各方之间的距离。即便是表明当事人地位的坐签,该院也改变以往“原告”“被告”这样严肃的称谓,取而代之的是“丈夫”、“妻子”、“父母”、“子女”这些温情称谓,该院进一步拓宽家事审判受理范围,邻里之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也纳入到家事审判范畴。心理咨询室则摆放了沙发、茶台、儿童观察室等设施,为心灵受伤的当事人营造出温馨的氛围,使其进入到家事审判区后能够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温情家庭式审判区域的设置,减少双方的敌对情绪,达到了“家务事”在“家”疗伤处理的效果。

    二、制定婚姻冷静期制度,因琐事闹离婚应先细思量

    为了保护离婚女性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性,淇滨区法院制定了离婚冷静期、婚前财产申报等各种制度,并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离婚诉讼程序。特别是针对一些因家庭琐事造成的离婚案件,家事合议庭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后会留上15日到30日时间不等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让双方平心静气的再次审视夫妻感情,回顾家庭生活经历,用美好的回忆、双方共同为家庭奋斗的历程重新唤醒尘封已久的夫妻感情。2016年8月,在淇滨区法院家事合议庭适用冷静期制度的情况下,原告刘某撤回对妻子申某离婚的诉讼请求,这对自由恋爱结合的家庭重归于好。刘某和申某系高中同学,上大学之后确立恋爱关系,毕业后两人分配到机关工作,夫妻感情非常好。2010年刘某因工作调动到郑州市,双方开始了双城生活。本来距离产生美感,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不信任感出现,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家事法官李霞波受理该案后,认真倾听了夫妻双方的倾诉,感觉到二人感情基础很好,只是因为长期两地分居产生了猜疑。于是,李法官耐心的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开庭前向他们播放关于情感方面的影视片,帮助他们重新回忆恋爱时的细节,夫妻二人在观看影视片时回想起过去的时光,眼睛都有些湿润,细心的李法官看到这个情形,立刻真诚地劝导他们要珍惜婚姻生活,珍重家庭和关爱孩子成长,要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开过庭后,合议庭给他们30日的冷静期,希望他们在冷静期内认真思考,从感情、经济、子女抚养问题上仔细掂量,家事法官的调解工作深深打动了他们。15日后,夫妻二人主动到法院撤回离婚诉讼。在法官回访时,刘某感激的说到“多亏法官给我们思考的时间,让我们静下心来回想这些年共同渡过的时光,现在我们夫妻重归于好了。”

    对待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家事合议庭仍然会查明案件事实,按照家庭实际情况和当事人过错程度依法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公正判决,让当事人从“死亡婚姻”的泥淖中及时脱离出来,避免经济、身体和精神多重痛苦发生。如2016年5月在判决一起夫妻分居3年之久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多次到对方单位揭丑打闹,感情确已破裂。合议庭判决双方离婚,根据男方长期对婚姻不忠的过错判决其净身出户,并给付女方经济帮助金12万元。

    三、依法适用人身保护令,坚决严厉打击家暴行为

    当前,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我国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构建鹤壁市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淇滨区法院多次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宣传反家暴的法律规定,呼吁遭受过家庭暴力的群体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该院共发出3份人身保护令,向3名具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当事人宣布禁止侵害的决定,让家庭弱势人群能够向家暴行为勇敢说不。

    2016年9月妇女张某到淇滨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材料中张某脸上、身上被丈夫吴某打伤的照片令人触目惊心。张某曾经多次报警和向妇联求助,可就是因为家务事,吴某几次被批评教育后不思悔改更加有恃无恐。张某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人身保护令。淇滨区法院家事合议庭受理后,由副院长祁祎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并多次到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走访,了解到吴某过度酒精依赖,到医院治疗不见疗效,经常酒后失控,打骂妻子张某和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此外吴某还参与赌博,一旦不顺心就拿家人出气。张某多次锁门躲避但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打砸东西和更重的殴打,严重影响了家庭正常生活和孩子的身心健康。于是合议庭依法传唤吴某到庭进行批评教育,在查明吴某确实有家暴的行为后,合议庭经评议向吴某制作并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内容一是责令吴某禁止向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是责令吴某在7日内迁出住所,观察后效3个月;保护令同时送达到社区和辖区警务室共同监督执行。在法院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执行下,吴某搬离住所,保证不再实施家暴行为,后来该案双方经过调解离婚。

    四、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淇滨区法院家事审判庭的牵头下,该院积极和区妇联、民政局、司法局、综治办等6个部门联合,搭建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主要由区法院和区综治办联合建立家事调解员库,从辖区乡镇办事处公开选聘36名具备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这36名调解员平时协助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化解家事纠纷,对调解员调解好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由调解员和法院家事合议庭对接,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则转到家事合议庭立案审理。通过诉调对接平台的建立,使群众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心事,仅2016年就有68起家事纠纷化解在矛盾调解中心,该举措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2016年11月初,年近6旬的晁某一纸诉状将3位继子女告上法庭。晁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近80岁的董老汉,经过相处,双方逐渐产生感情。2014年晁某和董老汉登记结婚一起共同生活,谁料想天有不测风云,婚后一个月董老汉因病去世。董老汉曾给晁某写下遗嘱一份,交待新区的房产晁某享有居住权,但同时又给三个子女写下遗嘱,表明该房产由三个子女平分。董老汉的儿子已搬回父亲的房屋居住,晁某无奈之下而搬出,因继承人确定不了,董老汉房产无法过户,银行存款和抚恤金也无法领取,双方因为遗产继承权纠纷在社区多次调解无果。社区调解员和法院进行对接,家事合议庭立案审理。办案法官认真分析案情,一是和调解员进行对接,详细了解案情和调解过程,二是耐心细致的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晁某继承董老汉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5万余元,晁某放弃对房子的继承和居住权利。案件调解后,法院按照双方的要求出具了调解书,双方拿着调解书到房管局和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矛盾解决了,关系得到了缓和,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都很满意。

    五、树立以和为贵理念,家和才能万事兴

    在家事审判中,家事合议庭始终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积极处理好案件,达到“家和万事兴”的效果。

    家住淇滨区钜桥镇的杨某和两个女儿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事,2001年杨某和丈夫崔某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崔某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杨某悲痛之余,几年后带着两个女儿改嫁他村。当时崔某家还有4亩责任田,因为杨某无力耕种,承包给大伯哥崔某某耕种。现在由于城乡建设需要对责任田征收,征收补偿款由崔某的父亲和崔某两个哥哥代为领取。杨某的两个女儿目前一个刚成年,另外一个还正在上学,杨某和女儿多次去要征收补偿款。崔某家认为一是杨某已经改嫁,两个孩子长时间不回老家认亲,对杨某作法有意见,二是害怕孩子年龄小,将来补偿款不能用在孩子身上,故迟迟不给补偿款。杨某多次到乡镇反映问题,后来到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家事法官多次到崔某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到崔某父亲已经70多岁年纪,因为崔某去世打击较大,每当想起崔某的事情就非常悲伤。家事法官积极向崔某的父亲做思想工作,劝告他多为两个孙女着想,应做到一碗水端平,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情理上来说,这笔补偿款都应该有杨某和两个孙女的份额。经过多次做工作,家事法官终于做通崔某家人的工作,崔某家人同意返还4亩责任田征收补偿款128000元,杨某也主动放弃了其个人应得的征收补偿款,由两个女儿享有。崔某家人和杨某、两个女儿达成调解协议,从补偿款中拿出18000元为小女儿上学使用,剩余11万元到邮政银行办理5年期储蓄保险,等到小女儿成年后由两个女儿平分。案件调解后,两个孙女来到爷爷身边探望,看到多年未见的孙女回到膝前,一家重新团圆,老人家是老泪纵横。到此,一起难办的家务事在家事法官调解下得以化解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只有家风纯正,才能雨润万物。淇滨区法院正是凭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家风建设的要求,把群众的家务事当成自己家里事来办,以“当春好雨、润物无声”调解工作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维护人民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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