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劳务派遣”成体制内冤大头,面对用工毒瘤,相关部门终于出手

发布时间:2023-05-03      来源: 局长来了    点击:

 

 

  牛局说在众多职业当中,“公务员”一直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体制内的工作不仅有着不错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十分稳定,不用担心有失业的风险。尤其是在过去三年中,许多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都遭遇了失业、破产等风险,这大家更加意识到了“铁饭碗”的珍贵性。甚至有许多人愿意花费多年的精力来考公,目的就是为了进入国家机关工作。但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可不是人人都有铁饭碗的。如果大家关注过一些招聘信息,就会注意到,许多政府单位会组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招聘,这些人通过相关的笔试或面试后,并不会和政府单位签订合同,而是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前往政府单位工作。如此一来,他们干着单位的活儿却不是单位的人,种种问题浮出水面。

 


图片

 

“劳务派遣”成体制内冤大头,面对用工毒瘤,相关部门终于出手。

在今年四月,政府再次发布了关于禁止政府单位以劳动派遣方式用工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图片

为何说是再次发布呢?实际上,早在2020年3月,政府已经发布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就规定了劳务派遣用工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如此三令五申,可见对于体制内“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清理已经势在必行。这一规定的用意也不难理解,毕竟劳务派遣的存在已经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首先,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他们要和正式员工以及与政府单位签订合同的合同工一样承担体制内的相关工作。不同的是,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工资通常都很低,甚至会低于市场的最低工资。不仅如此,正式员工能享受到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也是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所没有的。

这样一来,劳务派遣不仅让工作者在待遇上和其他员工有了很大差距,也无法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许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都会对正式员工产生敌意,甚至出现抹黑政府单位工作情况的事情,不利于在单位内部和市场上维持一个和谐的工作与就业环境。

而对于政府单位而言,由于他们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很难确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等内容。这样一来,当劳动过程中出现矛盾和问题时,也很厘清责任主体,导致政府单位在管理单位人员时也十分困难。

那么在此规定之下,已经成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者们该何去何从呢?其实形势没有那么严峻,如果所在的政府单位的确需要更多工作人员,那么很有可能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转为签订合同的合同工,这样一来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方便了政府部门的人事管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回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公司,由这个公司重新将劳动者派遣去新的工作岗位。如果不愿意接受第三方公司的另外派遣,大家可以选择脱离“劳动派遣”这个大坑,寻找正规公司另谋生路,对自己的权益也是一种保障。

这次规定的出台也提醒大家,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劳务派遣”要不得,无论是任何公司任何岗位,大家都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在权益遭到侵害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