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成绩单”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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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狠抓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的统筹规划、精准落地和成果巩固,相关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
今天介绍的是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成绩单”。
领导干部管理
在领导干部管理方面,目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均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有的地方由省委组织部管理,有的地方由省委组织部委托当地地市级党委管理;法律职务任命方面,各地均按照“省级统一提名,地方分级任免”的模式操作。
编制管理
在编制管理方面,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央编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的试点意见》,明确提出省以下地方法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省以下分级管理上收至省级统一管理。目前,全国18个省(区、市)已经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改革。
财物管理
在财物管理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保障水平差别较大,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强求步调一致,目前,吉林、安徽、湖北、广东、海南、青海等省份实行省级统一管理,有的省份则暂时还是以地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人民法院四项基础性改革“成绩单”系列报道纵览:
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司法责任制改革
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动新闻 | 司改“成绩单”之完善职业保障
制图:许丽莎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鲁婧晗
(责任编辑:总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