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法院很异常,法官很平常

发布时间:2017-07-18      来源: 不二门的法律博客    点击:

法院很异常,法官很平常

 

 

来源:不二门的法律博客

原文链接:http://bem.fyfz.cn/b/925162

说法院很异常,不是企图毁损它,而是试图比较准确地描述它的现状;说法官很平常,不是企图贬损法官的作用,而是试图比较理性地为法官制造一个可上可下的台阶。异常与平常,看起来很矛盾,现在居然绑在一块,真是太难为了!

 

说法院很异常,证据是:上有党委领导,人大与政协监督,政法委直接插手,周边约束的机构也不少,还要内设纪检、监察、审监等,好像法官个个都是坏蛋。选干呢,先是严格司考,生怕法官太多,后来又是员额制,那个比例不知是“梦中法事”,还是闭门造车,生怕法官太多。瞧瞧,那些行政机关,它们不搞改革;要改也决不改到自己头上,让自己“理平头”!再者,每个地方的审判大楼都盖得很漂亮,好像法官天生高人一等,其实许多法官的地位与生活条件还不如普通公务员,这不是“加害”自己的法官吗?实际上,法院还不如行政机关的一个所,一个股室,还不如一个村委会,它们权力之大,油水之多,可以“包养”你法院。现实既然如此残酷,那又何必取“硬”舍“软”呢?法院的公正形象是靠每一个公正的案件堆砌起来,而不是靠大理石、钢筋水泥加以堆砌。

 

说法官很平常,那证据就多了——

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干部以及检察官、律师一样,身有七窍,食人间烟火,吃喝拉撒,喜怒哀乐。所不同的是服改以前肩上扛着天平,服改以后身上穿着黑袍……除了适用法律,没有什么了不起,更没有理由自己觉得了不起。

据我所知,有些领导和法官“平常”得过头。也许我的标准较高,也许我所见到的那些领导和法官本来就那样糟。他们有的精于权术,有的精于马屁,有的精于恩怨,有的精于整人,有的精于开口闭口皆是非,有的精于半闭眼帘半遮面……这些“有的”差不多可以凑足二三十个。不管多少,都不用担心大院里装不下。不过,但愿他们在大院里所占比例极小;若占2:1或者更高,恐怕法院要暂时变成医院了(先把干警医治好,才好工作嘛)。回头一想,这些太过平常的法官恐怕太闲了,闲得只好在办公室里胡思乱想,胡作非为,以是为非,以闹为乐。不过,比起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派头来,他们的能耐很有限,就是说,只是关在大院里“屋里斗”,自己永远走不出去。若要追问其中的责任与因缘,上层领导集体及其决策有无过失呢?天知道。不过,可以肯定,基层少数法官领导和领导法官做人的素养实在太差,“冒充”法官大半辈子,只为窃食、盗名、抢位而已。

 

(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法官太把自己当回事啦!他们没有想过,如果到时也像我一样脱去西装制服,恐怕什么也不是,说不定比我更什么也不是。我公职生涯30年,当了几年一级法官,一个人又独撑了几年办公室文字工作,还经常通宵赶稿,到头来却被人搞得连一个副科待遇也没沾上,倒是那些工作才三五年的人爬到你头上放屁拉屎!这种荒谬而不公的现象就发生在法院里,就操纵在一二个人手里,若不说(至少某些)法院很异常,老天都会生气!其实,各地法院里的小人正副职领导不少,没本事为干警谋福利,却有足够的本事将“敌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若不说(至少某些)法院很异常,老天都会生气!天下乌鸦一般黑。不在乌鸦翅膀的阴影下生活工作也是一种办法。我,52岁自愿提前退休后,却也自得其乐,瞎忙得不知白天黑夜。说不定有的人到了65岁退休后,只能在无聊中等死呢!在无聊中等死与在瞎忙中等死,在我看来,意义不可能相同,也不会相同。说到65岁退休之事,必须带上一笔:不知国家是怎么想的?怎么论证的?要是一刀切,到时恐怕既不利国又不利民!)

 

法官很平常,即使不夹着尾巴做人,也不要翘着尾巴做事,须知“法海无边”,太翘了,会翻船耶!

法官很平常,无需故弄玄虚,故作高深。当一天法官,就要司法一天,为人民司法一天;倘若只是应付司法,应付公正,应付效率,那又何必当法官呢?

法官很平常,并无三头六臂。人家有求于你,那是人家有求于你手中的审判权与执行权,并不是你有多大的能耐!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回归于平常,做一个平常的、有责任心的法官。

承认法官很平常意义重大。其一,以平常人的眼光看待平常的世界,深切感受平常人之间纠纷之痛;其二,有了平常人的感觉和感受,再以法律的视角看世间纠纷,那才叫平常心加法治观念;其三,平常人很少不知道一碗水端平的道理,何况身为法官!自由裁量,不是随意量裁;若是有意偏袒一方,如何心安理得?其四,非分之想,立马减少!大家毕竟同类,只是今天位置不同,处境不同。其五,大家都是平常人,都是有事待办的平常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是要与人民群众作对吗?

一个平常人如果不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鬼神都会愤怒,何况身为法官!在世错判人家,或者在世刁难人家,死后必被鬼神严办,这是情理中事,也是人间道义的、不可怀疑的、严肃而神圣的逻辑,绝非我在胡说八道!这里所说的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是随顺俗见,好像现在的父母顺着子女那般情状。其实不存在什么底线,也没有高线和中线。道德就是道德,法律就是法律,哪来的高下之分?

 

法官很平常,但又别于平常人!这种异同很奇怪,也很微妙。说法官很平常,那是说法官作为平常人的那些基础,有了基础才好建筑。说有别于平常人,那是职业特性;有了职业特性,才好成为法官。再者,好法官未必要成为法学家,因为遇到法律难题可以请教法学家,再回到个案上就会少去法学家的那些书本味;法学家也未必能成为好法官,因为他们太容易固执己见,不利于全面深刻洞察现实状况!好法官就像一位军事人才,既具备局部指挥才能,也具备上战场与敌近距离搏杀的能力。

真正的法官是法律的忠实的实践者,而且胆识过人。就是说,个案的结论若在证据和法理上被论证为无误,就敢下判,而且有自己的信条:饭碗没了,不会饿死;道义没了,那会瘪死。

 

有意无意之间,我对一些法官提出了不少批评。批评过后,还得正视问题,讲点良心与良知。既然“法官很平常”,就很有必要站在他们的立场,为他们辩护,并继续述说法院的异常部分。

法院搞宣传是对法官的干扰。中国共产党需要宣传,那是为了统一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思想,形成坚固的凝聚力,以便管理和建设国家。法院要搞什么宣传呢?搞宣传,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想想看,法院系统的哪篇宣传文章是报忧的?没有一篇。——都是报喜!为领导人报喜,将国家审判机关当做某个领导人往上爬的跳板!这种宣传赝品,是对法官的误导。法院不是宣传机构,也不是新闻机构,那样在意宣传有何居心?法院履行的是审判职能,只要坚守正义,默默工作,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何必“头上长角”,添加那些乱七八糟的宣传佐料!法院到了“后现代主义”,不知是哪位领导出的馊主意,将宣传列入法官业绩的考核范围。若是吃太饱了,没事干,可以多走访当事人,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何要在宣传上下功夫呢?法官并不需要宣传自己!刻意宣传,必定搀水,造成浮夸不实,并在前进的道路上埋下“地雷”。发布新闻,对外适当的解说,那是必要的,但这绝对不同于有病没病的呻吟,自己给自己制造麻烦。

法院缺乏中心理念与管理手段是对法官的不公。行政机关领导及干部,手中的权力比法官大得很,也实惠得多,所谓下管土地,上管房屋,中管车辆,左管吃喝,右管玩乐——他们腐败起来,不动声色,不吐骨头。据说,他们严重违法乱纪,就以调动工作的方式来化解。而法官违纪,却无一幸免。若说法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难道行政领导干部都是法盲吗?他们如果不知法,又如何行政呢?很显然,都是胡扯,另加一个蛋。主要原因,行政权力神通广大,盘根错节,可以保护自己的领导和干部。法院算什么呢?法官又算什么呢?只要一出事,哪儿都调不了。同时,为了向党委和行政长官作交代,只好将那些倒霉的法官就地免职,管它超不超重!这些不公的做法,可以看作法院自作自受。——谁让你不把法官当平常人看待,当平常人教育,又要胡吹一通呢!很多时候,法院很喜欢给自己的法官出难题,给自己的法官设障碍。想学外国又学不成,想学古代又没那个胆,最后莫名其妙,变得十分异常。

 

对于法院和法官的某些痛处,我只好借用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表达自己的心境。

曾经,我写过一篇随笔,名曰《秋分,我退休》,法博也做了推荐,可是后来不知哪一天、被哪位人士给删除了。该文的主题是健康的,只是某些语句可能过于尖刻,但也尚未达到非删除不可的程度。不过,不要紧,有人可以删去我的网络版,却无法删去我的纸质版。公道自在人心,一味抹杀正派的言论,并不能遮掩事实真相!

本文不是现代童话!但若有人将它当做现代童话,我也无可奈何,只是随之而来的那些因果永远无法逃避和消除。人,有时不怕被人欺,就怕掩耳盗铃式的自欺!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