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落马,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辞职
发布时间:2017-07-23 来源: 法务之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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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纪委消息:日前,上海市纪委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潘福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潘福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私人安排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本人和亲属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潘福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福仁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潘福仁简历
潘福仁,男,1951年8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1973年10月入党,1968年3月参加工作。
2002年3月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
2003年10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006年8月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006年9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4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局级干部(2011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4年11月退休。(来源:上海市纪委,转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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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辞职
7月21日综合报道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1日下午在南京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许前飞,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河南孟津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正厅级);海南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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