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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原厅局级以上减刑、假释等逐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7-11-2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表示,“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当天,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并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

  年底前法检等实现互联互通

  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是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依据原定建设时间表,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共分为三个阶段:

  2017年9月底前,各高级法院及减刑假释年办案数在5000件以上的中级法院原则上实现与同级检察院、相关刑罚执行机关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原则上都必须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2018年底前,全国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全面完成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各项工作。

  “目前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多数省份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并开始推行网上办案。”夏道虎说。

  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网上直播

  “平台运行后,整个案件可实现网上运作。”夏道虎说,监狱报送案件要先向检察院征求意见,检察院通过网络对报请减刑假释的案件提出监督意见。监狱听取检察院意见,将案件报送法院也是在网上。

  网上运行后,电子卷宗一键推送,法院在网上接收、立案、阅卷、审查。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运行,可防止在减刑假释环节出现同案不同判,避免人为干预影响,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平台的远程视频庭审功能,不仅使法院、检察院和监狱之间的远距离视频开庭成为可能,还可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夏道虎说,此举可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进行。

  据悉,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将扩大公开信息的来源和信息量,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和文书上网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原县处级以上也需备案审查

  夏道虎说,最高法建立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求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假暂’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审查,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假暂’案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审查。对于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

  夏道虎指出,社会反响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另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王进义介绍,司法部建立了职务犯罪罪犯提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规定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须经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才能提请。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逐案备案审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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