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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高层与失独家庭代表见面

发布时间:2015-05-13      来源: 时政新闻澎湃新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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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高层与失独家庭代表见面

 

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CFP 图

5月13日,国家卫计委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介绍,国家卫计委去年组织开展了“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发布会上,王海东还回应部分失独者到北京陈情诉求的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问:最近有一些失独家庭正在向卫计委提一些诉求,卫计委这边有没有一些回应或者有一些措施?

王海东说,正如您所说,最近有一些失独家庭到国家卫计委提出一些诉求。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响应国家号召,为我们国家控制人口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有一部分家庭由于疾病或者意外等原因,导致了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形成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这个群体,他们面临一些特殊困难,据我们了解主要在生活照料、大病治疗、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几个方面面临突出困难和问题。

王海东表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群体,我国在2008年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发生残疾和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以后,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都有经济上的扶助。2008年建立这项制度以来,2012年、2014年已经两次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这个制度实行以来,有效地缓解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2013年国家卫计委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随着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我想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的

作为独生子女政策的间接受害者,失独家庭的生活已成为一个需要面对的社会问题。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加,所暴露的养老、心理以及公共安全问题,愈发突出。澎湃新闻记者在湖南多地走访发现,许多失独家庭依靠低保度日。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人开始流露出厌世甚至极端情绪。

针对失独家庭面临的困境,国家层面虽已出台文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补偿,但作为政策后果的承担者,仍有待得到进一步重视。另一方面,鲜有民间组织对这个群体施以援助。两个层面的缺失,使他们长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论是物质救援还是心理疏导,都显得匮乏。外界救援力量的缺失,迫使失独群体走向自救。

目前“失独者”仍是一个民间称谓,在官方的语境中他们被称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许多人认为,这一定位强调了困难的自然属性,淡化了其作为政策负面效应承担者的现实。对此王海东告诉澎湃新闻,国家卫计委领导在与失独家庭代表的见面后,亲自回答了这一问题,“关于改变困难家庭这个称呼,我们正在研究”

5月5日、6日和7日,部分来自全国的失独家庭成员在北京向国家卫计委表达诉求。2012年,部分失独家庭曾到国家卫计委表达过诉求。

来自湖南的失独者肖绍齐告诉澎湃新闻,他们的主要诉求是对2013年由中央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存有异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是要求政府将目前用来定义失独家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法中的“困难”二字摘除,不把失独家长们视为等待国家救济的弱势群体,而应视为是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家庭;二是要求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第三点是要求各地政府于民政、卫计或其他部门系统下,逐级设立专责处理失独家长问题的职能部门。

此外,许多失独家庭对49岁作为享受扶助金的界限年龄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一医学上生育的上限年龄,针对失独夫妇没有现实意义。因为很多失独夫妇健康状况极为糟糕,高龄失去独生子女后再生的可能性极小。在目前的政策下,49岁以下的失独父母却无法享受政策的普惠

澎湃新闻获悉,5月6日,来自全国的5名失独家庭代表,与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以及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家庭发展司的官员召开协调会。国家卫计委方面已针对失独家长们的诉求,作出部分回应。

另据《财经》引述失独者代表孙晓瑞的说法,在这次全国失独家长集体“柔性陈情”、并由家长代表出面与国家卫计委官员协商的过程中,由于家长们事先已凝聚出三点共同意见,因此沟通过程效率较高、气氛也较富建设性。据他说,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还在协调会上承诺,要将家长们所提的各项具体诉求中“可以办到”“经努力后可以办到”及“确实无法办理”的部分,明确整理出来,再反馈给失独家长们知悉。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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