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扶贫”让法治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5-06-03 来源: 伍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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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扶贫”让“立体扶贫”不再是空谈
今日起,备受关注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依法治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四川日报,
6月1日)
《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省政府2年多心血,承载着全川成千上万需要扶贫的群众殷切期盼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者由衷的愿望,让四川扶贫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制度轨道,让全川500万农村贫困人口彻底摆脱贫,为全川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攻取又一个堡垒。《条例》的意义非凡,让建立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精准识别、资金投入、项目确定等由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固化,这将极大提升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安全性,是适应新时期扶贫攻坚任务的战略举措。
在《条例》中明确了在贯彻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前提下,凸显四川特色,遵循事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对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等五大工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疑,《条例》彰显了依法治省、法治四川的精神,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作为四川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大背景下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极大推动全省依法依规扶贫的开展。
在《条例》出台前,以“五大工程”是实现全川扶贫工作“立体化”路径的战略构建,从五个方面发力,将从五个方面解决农村扶贫存在的最大难关。事实上,扶贫攻坚任务最艰苦的地区所存在的根本制约因素,也存在于这五个方面。基础设施相对周边经济较有起色的地区严重滞后,凸显各级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这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根本;产业发展跟不上,或发展不起来,随意性或政策性大;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没有地方特色作支撑,更无细致长远规划;制约贫困地方发展的其实还是人,人均受教育程度较低,职能教育严重滞后,在就业方面竞争力不足,地方没有财力扶持本地创业创新就业;一些贫困地方坐拥丰富的旅游资源无力开发,抱着金山银山喝西北风,归根到底,是缺乏法律为精准扶贫作保障,地方扶贫工作没有明确严格的扶贫法律遵循。
“依法扶贫”让“立体扶贫”不再是空谈。<条例》中让“扶贫五大工程”更为明确和细化,从法律上保障了“立体扶贫”有了遵循,各级扶贫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履职,践行“依法扶贫”,使扶贫攻坚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扶贫路径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将成为今后全省扶贫工作的明确遵循,“立体扶贫”也不再是空谈,将岂法律为保障强力推行。
让法治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2015年4月1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有何背景和历程?涉及哪些贫困群众关心的内容?体现出哪些四川特色?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省扶贫移民局专门就《条例》颁布实施进行深度解读。(四川日报,6月1日)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于4月1日通过省委常委会审议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实施,由此,四川扶贫开发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时代,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也点燃了广大贫困地区群众的希望,进一步坚定了四川扶贫开发工作者的信心,今后扶贫工作将有法可依,一切都将遵循法治轨道运行,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扶贫路径也必然让扶贫工作更加有的放矢、科学化、精准化,真正改变贫困地区发展滞后现状,给贫困群众吃下一颗定心丸。
《条例》的出台,让法治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但四川的扶贫迈入法治轨道走过不平凡的历程,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离不开中央和省委政府一直以来的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扶贫始终被纳入全川全面建成小康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十八大以来,这一工作被提升至更加明确的战略高度,“连片扶贫”“五大扶贫工程”被纳入全省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强力推进。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相关机制的深入探索,无论是建立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还是精准识别、资金投入、项目确定等亟需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和固化。
《条例》出台,是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有力举措,为今后四川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依法扶贫提供遵循。从精准扶贫、构建扶贫大格局、强化扶贫开发措施、明确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到强化扶贫开发督查考核,《条列》精准扶贫提供了系统化、立体式的法律保障,使扶贫攻坚路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全省范围内各级扶贫开发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格遵循《条例》扶贫,才能让法治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