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如果再都跑到棚户区住着,条件还不如农村呢,这叫什么城镇化?”总理说,“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城镇化就无法推进。” (6月18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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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sjz/2015-06-18/c_1115652942.htm
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棚户区是旧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的产物,现已成为各大城市中“二元结构”的一大表现。其改造也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惠民政策,因此,中央政府在财政投入、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各个方面都会给予支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各地在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及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
中国还有1亿多人生活在棚户区,如果棚户区问题不解决,难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难以实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因此,加快棚户区改造,解决棚户区问题至关重要。
6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会议要求,要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让住房困难群众尽早搬入新居。
因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具有重大意义。一则不仅可以改善广大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二则将会拉动水泥、钢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还会为当地提供部分就业机会,从而带动一方经济发展;三则可以完善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更可以有效拉动投资,刺激消费需求;同时还会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有利于巩固党和政府为人民谋福利的光辉形象。
因此,各地应当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加大政府投入,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拆迁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让这一项惠民政策早日落到实处。(文/雨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