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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路灯”的污水该不该扣在“官方”上

发布时间:2015-08-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通州区温榆河左堤路约10公里道路上的300多盏路灯,已一年多不曾亮起,被称“僵尸路灯”。对此,通州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因路灯电缆被盗情况严重,导致不通电。由于资金不足,一直没有修复,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下一步将进行招投标,对损坏路灯进行修理。(腾讯网  8月28日)
有了问题就要去解决,笔者觉得网友们实则是没必要将一盆污水直接往“官方”头上倒,与其在言语上过多计较,还不如多关注一下相关部门如何解决这些“僵尸路灯”,让当地老百姓不再为此继续犯愁。
当然,网友们有质疑也无可厚非。300多盏路灯长达一年没有得到修复,的确有些自打自的脸。按理说路灯是公共设施,是有相关维护经费用于日常维护和重大修理的,而10公里长道路的路灯成了“僵尸路灯”,却被搁之未处理,任谁都觉得有些气愤。
仔细想一下,这件事情其实也没有那么的复杂。真正应该受到千夫所指的,难道不是那些自身利益至上,可以为了那一点点卖电缆的钱而漠视周遭群众的出行安全的人吗。所以说,凡事都要讲究一个规矩,“僵尸路灯”也并非就是相关部门不作为,或许是他那个职位无法解决,也或许是上面未给予及时协调,更或许是屡被偷屡维修,任凭有再多的维护经费也是经不住消耗的。
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说法,相关部门着实要早一点拿出实际一点的方法,抚平众人之口。电缆能被盗不仅是小偷过于猖狂,敢以身犯法,还反映出当地的民风、政风问题,相关部门理应更加重视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巡逻,增强警力,力求做到24小时巡查;也可以在一些重要的街道路口多安装一些电子监控设备,充分利用天网的力量,采取全路段监控。除此之外,加强公共设施维护和日常监管,细化责任片区,明确具体的街道管理责任单位;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身素质,不触碰法律红线;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做法,引进新设备,安装太阳能路灯,这些都未尝不可。(文/陈隽)
 
作者:陈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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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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