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贫困指标成为发展的瓶颈
发布时间:2015-10-09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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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旨在引导贫困县党 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坚强有力的领导,落实好精准扶贫要求,创新机制推进扶贫攻坚,确保2020年全部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目标。
脱贫致富,就必须要以精准扶贫为根本,以实干苦干巧干把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刨穷根、摘穷帽,坐而论道的清谈不行,光是满腔热情的呐喊也不够,靠外来力量的施舍和规划更不现实。只有把“实”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扶贫解困的目标才会有实现的可能。舍此之外,实无他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工作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重点,也是最艰巨的一项任务,不能光喊口号,更不能搞形式主义,一定要真抓实干”。
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第三,切实强化社会合力。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
第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派扶贫工作队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组织措施,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要一心扑在扶贫开发工作上,有效发挥作用。
扶贫的谋划要实、不好高骛远,上级的部署要与本地的实际相结合,找准精准扶贫的着力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对于一些有特殊需要的贫困村,可以制定相应的配套扶贫政策;对于那些扶贫资金短缺的地方,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逐步降低或取消其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
针对贫困村的负债情况,要进行详细的了解分析,建立相应的化解机制。如果是因为在扶贫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开支,上级机关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补偿,尽快的化解扶贫项目带来的负担;如果是因为项目的不合理而导致的不必要开支,那么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整改的整改,确保扶贫项目能够达到百姓满意。
作者 南柯一梦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