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扶富”式扶贫说不
发布时间:2015-10-1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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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荣
据“新闻1+1”和新华网等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扶贫工作推进不利,存在严重造假行为,3119人的扶贫对象中竟有3048人超过贫困线,仅有61人符合标准。超过贫困线并得到扶贫款的人员中,有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有43人在县城购房或自建住房,有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开公司。(2015年8月13日 来源:新华网)
此次新闻媒体曝出广西马山县“扶富”式扶贫的丑闻,其所引发的后果堪媲美几年前的“郭美美事件”,后者让原本纯公益的红十字会站在了前所未有的悬崖边,其造成的伤害至今没有恢复。而此次的扶贫丑闻不仅伤害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也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的全盘的扶贫规划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这种影响恶劣的“扶富”,我们要坚决查处,义正言辞对他说:“不!”
扶贫一项解民之所需所难的利民工程,是党和政府对部分群众的深切关怀。由于自然条件、交通等历史原因和群众身体上的残疾、重病等自身因素,我国还有一部分人民处在贫困线之下,他们的现状随着照片、视频、新闻采访等方式走进大众视野,其生活之艰难令人唏嘘不已。这时大众眼中微不足道的几千元甚至是几百元对于他们犹如雪中送炭,暖人心灵。我国是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的群众是追求平等自由,从而走向共同富裕的勤劳人民。对于这些贫困人民,党和政府伸出了援助之手,各式各样的补助,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也看到了身处社会主义的种种好处。扶贫,就是要扶助贫困的人民,让他们也享受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丰盛果实。
而扶富是制度执行的缺失,是部分人利欲熏心的不道德和违法的行为。从道德上看,扶富是一种劫贫济富的掠夺,是组织者和受益者内心魔鬼的狂欢。从法律上看,他们都不容置疑的触犯了法律法规,侵犯了贫困人民的权益,他们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种丑闻只会让他们对扶贫感到怀疑,对党和政府出现这种蛀虫表示深深的厌恶,从而对社会感到失望。这种满盘皆输的场面是谁也不想看到的,因此我们要坚决制止这种龌蹉的行为。
我们是追求自由和幸福,为伟大中国复兴梦而不懈奋斗的群体。在逐梦中弱小的应该扶持,而强壮的应要无私的奉献,切不可让微薄的扶贫款让弱小的看不到希望,让强壮者走向黑暗。我们应该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随时保持高度的法制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为中华强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