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尊严,掌嘴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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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退休老太王丽(化名)来到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办事未果后,飙起脏话,不料却遭该中心申报登记管理科副科长何某掌嘴。记者10月18日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16日已责令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对何某进行严肃处理。目前何某已被撤职并调离工作岗位。(10月19日中安在线)
说起来,不时都有这样的事情曝诸媒体。在这些事件中,干部因为行为举止不当,损害干部队伍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被处理也是咎由自取。但从双方都存在过错来看,王丽的尊严倒是做足了,忽视何某人格尊严的平等性,多少还是值得深思。
其实,王丽要求窗口经办人“特事特办”,因政策不符,未能办成,就飙起了脏话。这明显有些过分。如果是因为服务质量不好有所不满也还情有可原,因为不符合政策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办成,就骂骂咧咧,甚至于恶语伤人,并不值得提倡。公职人员的职责是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任何行为都必须在政策法规约允许的范围内,不符合政策理应拒之门外。办事群众怎么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强人所难呢?如此下去,政策和法规的刚性何以体现?社会管理中还要不要政策法律规范?更何况,干部也有普通人在一面,办事群众自己不满意就迁怒于人,干部的人格尊严要不要得到维护?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依法办事并非只是对公职人员或政府机构的要求,也是对全体民众的要求。如果没有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很可能顾此失彼,更或带来另一种乱象。因此,干部带头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必不可少,民众依理依法,相互尊重,不苛求一己之利而伤害服务人员同样不可或缺。这不仅有利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