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时间:2016年2月22日-2月26日。
调查方式:互联网发布、微信公众平台推送、面对面采访、纸质问卷调查。
样本构成:共收回有效问卷9363份,直辖市占30.2%,省会城市占18.2%,地级市占22.9%,区县(包括县级市)占18.5%,乡镇村占10.2%。
重要发现:
·受访公众普遍能够理性认识收入分配、财富占有的差距,但对于因制度不合理而造成的贫富差距有较强抵触情绪。
·受访公众普遍希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能够更好体现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让更多的社会财富向一线劳动者倾斜。
·相较于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财富分配不平等在当前更为公众、舆论、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所关注。
·虽然公众比较赞同应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但对于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增长水平具有极强的敏感性。
·关于收入分配的舆情热点往往更多聚焦中心城市,但改善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最重要任务仍在农村。
主要建议:
·应尽快围绕共享发展这一重大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财富分配政策体系。
·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深刻调整相适应,应更加重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更加重视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城乡统筹。
·在收入分配政策体系中,应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
·缩小贫富差距,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充分发挥教育作为社会公平孵化器的作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的人享受平等教育的机会。
·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的制度环境,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举,在于富民。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关乎老百姓的“钱袋子”,关系千家万户的“好日子”。人们对社会的收入与财富分配制度的认知和感受,不仅是影响其自身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而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正因此,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为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更是保证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共享发展,体现的是包容性,蕴含着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人本思想。它要求我们的发展,要涵盖全体人民,全力做好补齐民生及社会事业短板这篇大文章,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坚持共享发展,当前亟需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且可持续的长效发展机制和协调机制,根本是以分配制度的优化来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缓解,但是因长期以来的积累,当前我国用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仍处于较高水平。在这样的背景下,公众对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状况究竟持有什么样的看法,又有着怎样的评价和期待?专家学者对分配状况的进一步改善有哪些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调查并了解这些问题,是今后更好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
人们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实施了“收入分配与财富分配的舆情和社情民意调查”:一是通过舆情分析,搜集、总结与归纳十八大以来专家学者关于当前社会贫富差距问题、收入与财富分配制度改革建议等的代表性观点;二是推出以对收入分配与财富分配认知和评价为主体内容的调查问卷,2016年2月22日-2月26日,我们通过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与推送电子问卷、面对面采访、纸质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9363份。从受访者日常居住地上看,直辖市占30.2%,省会城市占18.2%,地级市占22.9%,区县(包括县级市)占18.5%,乡镇村占10.2%;三是就近两年来社会公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收入和财富分配有关问题的讨论进行了搜集,并在实施网络问卷调查过程中,开通了网友留言通道,便于网友针对当前收入与财富分配相关问题发表自身的看法与观点;四是广泛联系各级地方党政,梳理总结了重庆、浙江绍兴等一些典型性较强的地方经验做法。现将主要调查发现、专家学者与网民观点以及典型地方经验呈现如下。
关于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状况的社情民意调查发现
多数受访公众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有一定改善。与城乡、地区和岗位间相比,当前,行业间存在的收入差距,让更多人觉得不合理。
当问及“与之前相比,您对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如何评价”时,70.2%的受访者认为有一定改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其中分别有12.6%和19.9%的受访者认为“改善很大”和“改善较大”,但还有高达37.7%的受访者认为“改善较小”,这无疑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公众认为我国当前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尚未达到自己的预期。除此之外,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状况“和之前一样”以及“比之前更差”的,分别占15.7%和14.1%。
近年来,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更突出地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岗位之间。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按要素贡献进行分配更加被强调,在这种背景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出现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有一定合理性。正如此前曾有媒体指出,不同行业性质不同、对经济的贡献度不同,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在情理之中。
收入水平还与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们的收入也会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差距。本次调查中,有77.6%的受访者认同“贫富差距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但是应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内”。
就如网友“@小耿”所指出的,确实有一些富人是通过租金及腐败而轻易获取、积累财富。但有更多的富人是通过勤奋工作,创新及承担风险而致富。
然而我们发现,当问及受访者“下列哪些方面存在的收入差距,让您觉得更加不合理”时,高达72.6%的受访者选择了“行业之间”,另分别有51.1%、38.5%以及37.7%的受访者选择了“地区之间”、“岗位之间”和“城乡之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周绍杰曾指出,中国各行业之间存在收入差距不是新现象。行业间的工资差距主要可以归结为三个主要原因。第一,不同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对人力资本要求高的行业,生产率水平相对较高,人均工资水平也相对较高。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人力资本的差异所导致的工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第二,在特定时期,不同行业的盈利状况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行业工资存在差异,这属于市场性因素,也是正常的、可以接受的。第三,由于政策性保护(或市场垄断)所导致的行业间的工资差距。这个因素是不合理的,也是为广大老百姓所诟病的。为此,进一步调整那些非市场因素所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差距,应是有关部门今后的一个重点工作。
更多公众认为,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情况,当前更应采取的做法是“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重点在于改善农村地区收入分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此前有一些专家曾指出,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提低、扩中、控高”,且目前“提低”可能推进更快一些,因为这方面共识更多,实施阻力较小。而推进这项改革就是要通过对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尽快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然而,在本次调查中,问及受访者“在您看来,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情况,当前更应采取的做法是什么”时,高达46.3%的受访者选择了“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 其后才是“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占37.5%,另有16.2%的人选择了“限制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当进一步问及受访者,“为了使我国的收入分配结构更加合理,下列群体的收入水平应该提高,对此您是否赞同”时,受访者选择结果的平均得分表明,“农村居民”(4.36分,介于“比较赞同”和“完全赞同”之间)、“产业工人”(4.27分,介于“比较赞同”和“完全赞同”之间)、“普通城镇职工”(4.15分,介于“比较赞同”和“完全赞同”之间)三个群体收入水平提高的呼声最高。其后依次是“中小学教师”(3.91分,接近“比较赞同”)、“基层公务员”(3.72分,接近“比较赞同”)和“医务人员”(3.62分,接近“比较赞同”)。总体调查结果无疑说明,公众普遍希望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更好体现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让更多的社会财富向一线劳动者倾斜。
网友“@笑的唏哩哗啦脸上开花”认为,国家确实应该对有关劣势、危险、偏僻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和劳动群体涨工资了。网友“@VewC灵魂操盘手”认为,不可为了扶贫而扶贫,直接扶贫会产生中山狼,舍弃扶贫会加大贫富差距,如果重点放在防止中等收入人群返贫和增加中等收入人群数量和质量上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个群体是整个社会的中坚力量,可以有效抑制贫富差距,也不会加剧低等收入人群的问题,至于高等收入人群,不如给他们搭平台实行全球布局,这最好。
综合上述两方面的调查结论,可以推定,当前关于收入分配的舆情热点虽然更多聚焦在城市地区,但改善收入分配的最重要任务仍在农村,不仅如此,改善收入分配,如果只立足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以及产业工人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是远远不够的。从长期看,必须通过体制机制的变革,打通这些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网友“@闯至”认为,这些被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文化取向、劳动热情、专业程度及劳动效率都可以同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作为劳动力资源还是消费者资源,中国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都是吸引跨国公司来华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
在专家观点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意味着社会要公正和公平,这需要各项保障措施,如深化户籍改革、打破身份壁垒,促进教育、就业公平,使低收入群体有平等的机会;需要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使中低收入群体有机会通过努力向上流动。
与收入水平相比,人们普遍更为看重自身的财富水平。而物价水平、房屋等资产价格、货币收入,则是当前影响人们财富水平的更主要因素。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保持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长,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对于微观经济个体的个人而言,实际真正财富的增长,往往要比GDP的增长给自身带来的改变更为直接和明显。本次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表示,“与收入水平相比,更加看重的是自身的财富水平”(3.64分,接近“比较认同”)。且有66.6%的受访公众表示,“当前,解决财富分配不平等问题,比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更重要”。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在更多受访者看来,现阶段,在收入、物价、资产价格、利率、税率等影响财富水平的诸多要素中,对其自身拥有的物质财富水平影响更大的是“物价水平”(89.1%)、“房屋等资产价格”(85.4%)和“货币收入”(79.8%),相比之下,仅分别有24.9%和20.7%的受访者认为“税率”和“市场利率”对自身财富水平的影响更大。
有专家曾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除个别年份外,我国物价水平总体上保持了较快上涨。不容忽视的是,物价的过快上涨,很可能让居民储蓄难敌物价上涨,导致居民财富在一定意义上被剥夺,继而容易对财富分配产生逆向调节作用,容易加大居民财富分配的差距。而近年来房价的迅猛上涨,使得高收入群体通过房地产投资投机身家倍增,中低收入群体被逐渐挤出市场。部分无支付能力的消费者,住房福利得不到保证。还有一部分工薪阶层购房者,在他们购买高价房时,财富也被转移。房价上涨,不仅使房地产开发商获取了暴利,而且使不少大城市的买房家庭与未买房家庭形成了明显的财富“鸿沟”。
网友“@慢一拍的呆子”评论道:房价上涨对每一个有房或者没房的人都是一场掠夺!因为房价推高了房租,房租推高物价,也就是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为高房价买单!
故而,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为缩小人们之间的财富分配差距,在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提高低收入者货币收入水平的同时,使资产和消费品价格的涨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其中的应有之义。
公众普遍能够理性认识人与人之间收入分配、财富占有的差距,但是因制度和政策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为公众所不能接受。
调查发现,受访者普遍对“只要我的收入增长速度比某个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慢,我就会觉得不公平”这一说法表达了否定的态度(2.48分,接近“不太赞同”),而且65.5%的受访者都表示,“只要我的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我就能够接受”。有54.0%的受访者认为,“一定水平下的贫富差距,会激励人们创造更多的财富,也给了人们努力上进的动力”。说明人们普遍能够理性、客观地看待社会的收入差距问题,不再将收入分配差距与社会不公简单对应。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所指出的那样:“人民能否接受收入差距,与个人的收入来源和方式有关,与收入取得的机会是否均等有关。凭借创新、凭借智慧和劳动致富的人,即便一年挣几个亿,社会成员不仅能接受,且充满尊重。”
但是应注意的是,本次调查中,78.0%的受访者表示,“因制度和政策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更加不能被我接受”,不仅如此,还有高达79.0%的受访者表示,“收入水平上的不平等,会进一步加剧财富水平上的不平等”。
网友“@老-道”认为,收入差距并不能说明社会不公平,相对于大锅饭而言,差距反而是推动力,几乎可以认为,没有差距就没有动力。很多西方理论,不一定适合中国。在西方正确的理论,如果照搬可能在中国就是错误。就差距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差距不可怕,可怕的是机制不公平,人为因素制造差距。
一方面,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需要在政策和制度上作出调整,并对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平等给予足够的关注;另一方面,公众对制度和政策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更加不能接受。为此,改革分配制度,今后应重点着眼于既利于促进居民收入水平增长,又利于缩小居民间收入水平差距的制度和政策建设。
完善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利于缓解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
随着政府职能逐渐向服务型转变,政府部门直接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干预经济的行为将不断减少,其更多通过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购买公共服务等为市场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那么,这将对社会的分配结构产生何种影响?针对这一问题的调查显示,分别有66.2%、61.0%、54.0%的受访者认为,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垄断行业逐渐被打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自己会变得更加富有。而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降低(55.9%)、政府直接投资的减少(54.0%),则不会对自身的财富水平产生影响。
很多专家指出,政府直接干预过多,容易造成资源行业和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同其他竞争行业之间产生巨大收入差距。如垄断性企业员工特别是高管收入偏高乃至畸高;再如一些人和群体依靠权力资源得到优先发展、优先致富甚至一夜暴富的机会,而被权力边缘化的群体,很难得到发展机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破垄断行业,实际上给予了社会公众更多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和条件。此外,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来加快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则能够使人们公平地享受到各类社会公共服务,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型,本质上有利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体系的建构。
网友“@博亿通财富”认为,不能只看到财富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而不看到财富增长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只把分配看作是居民之间的问题。政府应当建立稳定的社会市场结构,让每个居民对自己财富的增长充满信心。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处于向上的发展趋势。
关于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进一步改善的舆情分析、地方经验梳理与若干对策建议
在问卷调查和资料搜集基础上,我们梳理了300余篇相关主题的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和新闻调查,遴选了其中50篇针对改善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较具代表性文章的主要观点,并搜集了一些地方在相关实践方面所进行的探索与尝试。
更加重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近年来,北上广深等大城市的房价问题一直是舆情关注的热点,但综合本次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在改善收入分配的全局工作中更应占主导地位,尤其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更加重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城镇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专业劳动技能,这是他们今后在城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且大部分城镇贫困居民,缺乏一技之长也是其最主要的致贫因素。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专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政府主导的专业技能培训能够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到城镇,同时也能够提高城镇贫困人口的生存技能,让他们形成彻底脱贫致富的能力。
近年来,重庆市在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具体做法包括:一是有序推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功能定位优化调整进城落户准入条件,引导落户居民科学分布。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城镇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二是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由针对本地户籍人口向针对常住人口转变,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统筹解决好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等问题。对已经就业但不稳定、难以适应城镇要求或不愿落户的人口,为其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创造条件。
进一步健全工资分配制度
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目标,更加注重健全分配机制。要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统筹平衡好各方面群体的利益关系。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的制度环境,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此外,虽然本次调查中,受访公众对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增长普遍持赞同态度,但公务员工资涨幅究竟应该有多大这一话题,这两年来却在网络上为公众所热议。这说明,公众对于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增长水平具有极强的敏感性,因此在设计调整有关政策时应予以高度关注,只有合理设置公务员工资水平的涨幅标准,才能得到更多公众的支持和拥护。
2013年以来,山东省在完善用工机制、规范劳务派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对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要求其在一年内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另一方面则是从严控制用工企业使用派遣制员工的比例。以独立法人单位的所有职工为基数进行核算,从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上进行限制。对超过规定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每超过1人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别国有企业的特殊情况,采取企业申请、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实现过渡。截至2014年底,山东全省多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对编外人员管理进行了规范,一部分单位将“临时人员”改为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一部分单位改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部分编外人员的工资收入已经达到或接近同岗位、同等资历人员的收入水平。2015年3月,山东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出台了《关于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的管理方式;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应当为其缴纳相应的“五险一金”;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要制定符合同工同酬分配原则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等等。
对间接税加以必要的调整
虽然直接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微乎其微,但间接税对收入差距能够起到逆向调节的效果。首先,由于现行增值税普遍征收的特征,其涵盖的税目较多是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生活必需品,农村居民的消费占收入比要高于城镇居民,因此扩大增值税低税率征收税目,并降低增值税税率是有效做法;其次,扩大奢侈品的消费税征收税目并提高税率,以降低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的负作用;再次,在提高营业税对收入差距调节的正向作用方面,可适当提高娱乐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
制定以公正、公平为核心的就业法规
本着“三个公平”的原则,政府主导劳动力市场,构建公平就业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在相继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背景下,单独制定《公平就业法》势在必行。它将有利于树立就业平等的观念,凸显就业平等法律的重要性,尤其能够切实保护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城镇弱势群体的合法工作机会。
促进城乡教育同步均衡发展
缩小贫富差距,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充分发挥教育作为社会公平孵化器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平等教育的机会,避免一些社会成员输在“起跑线”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提高对农村地区教育的财政投入比重,补齐农村教育在“软件”、“硬件”两方面的“短板”,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教育照顾好农村留守儿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等。
浙江省绍兴市近年来大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薄弱学校改造、省标准化学校建设、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教师交流工作和集团化办学为载体,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一是狠抓均衡短板,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倾斜,以项目的形式,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工程等,全面改善了城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农村教师待遇。二是强化均衡抓手,推进省市两项创建。以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为重要抓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提升农村教育优质化水平,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列入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把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列入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三是创设均衡平台,深化集团联盟办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各区县与学校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和城乡一体化办学等改革试点工作,以强带弱、以城带乡,积极探索以多种形式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四是优化师资配置,开展校长教师交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决定要素报酬的机制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
近年来,青海省围绕“富民”目标,全面落实城乡收入倍增计划,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增收。实施了规范津补贴、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助等政策,落实国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统筹提高了城镇低保、大学生“三项制度”等其他群体的补助标准,有效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继续深化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持提高相关民生补助标准,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统筹区域发展,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
针对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新时期区域发展战略,应更加注重促进东中西部、沿海和内地的联动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发展的差距,其中包括构建跨区域大交通大流通,来推动东中西经济社会的交融发展,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承接,引导资本向中西部地区流动,全方位缩小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
继续加强廉政建设,杜绝各种不正当收入渠道
十八大以来,我国廉政建设对各种贪腐行为的抑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加之目前不断推进和完善的各种制度建设也将进一步有效地杜绝各种不正当收入,规范收入来源。今后,廉政建设应常态化、制度化,并将其作为一项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来加以高度重视。
(执笔:栾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