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移民问题社会融合不足使城乡面临“发展陷阱”

发布时间:2016-04-16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4月13    点击:

任远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人口、社会与城市发展

当前,关于移民的社会融合问题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移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融合状况不仅影响到这一群体的生活福利,还关系到城市内部的社会整合。同时,他们的社会融合状况也影响着乡城迁移的动态轨迹以及他们的行为选择,对人口迁移产生了累积性、长期性甚至是代际性的影响,并因此影响宏观的城乡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社会融合不足导致乡村移民的代际循环

社会融合的困难导致移民对城市就业和收入的预期是短期性的,这种短期性弱化了迁移人口对迁移收益的判断,削弱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动机。而他们对成本收益判断的短期性,使得他们的迁移行为是短期性的。多数移民最终选择离开城市,出现返回式的迁移或周期性的迁移。人口迁移行为的短期性,使得移民的社会网络难以积累,难以形成不断强化的社会资本。因此,社会融合的不足意味着移民在当地社会的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也相当弱。这样,社会资本弱进一步强化了迁移人口融入当地城市和在城市继续发展的困难。户籍制度的排斥、教育医疗制度的排斥、住房的困难等等,增加了他们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风险。由于子女教育问题、医疗保障问题、住房安排问题等难以妥善解决,使得他们只能通过家庭分离来避免迁移的风险,或者通过继续保留小农土地来分摊家庭生活风险。实际上,当移民无法进入城市的制度体系时,迫使他们更加依赖土地和乡土社会的支持,仍需依托在流出地的制度体系获得教育、保障和发展资源。而这些又进一步限制他们形成长期性的迁移行为安排。因此,乡城迁移的短期性迁移行为,不仅是移民在城市中社会融合不足的表现,也是他们在社会融合困境下的行为选择。在短期性的迁移行为中,移民在城市短期务工经商,将子女和配偶留在农村,而他们自己也会在年龄较大时由于就业困难和缺乏保障不得不选择回到农村。这时,他们留守在农村的子代又不得不外出打工来获得家庭资本收益,形成了第一代农民工返乡和第二代农民工进城的劳动力替代,从而继续重复青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子女留守和老年返乡的代际循环。可见,移民的社会融合不足就会形成一种代际性的“迁移循环”,但这并不是城镇化所需要的“乡城迁移”。在这种迁移循环中,乡城之间的社会壁垒固化,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并使得农村发展进入到一种“发展陷阱”中。

社会融合不足导致城市缺少稳定劳动力

移民的社会融合不足不仅使农村社会陷入发展陷阱,就城市部门而言,也因为缺少稳定的迁移劳动力而进入另一种“发展陷阱”。因此,虽然我国仍然有巨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但是在城镇部门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刘易斯拐点”已经到了,还不如说是移民不能成为城市部门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劳动力供给,从而扭曲了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劳动力市场推高了劳动力成本,而这种劳动力成本增高实际上是移民社会融合不足对城市工业化和城乡发展造成的制度性损失。由于福利排斥造成社会融合不足,在短视的判断下似乎表现出减少了城市公共财政和降低了企业的“福利开支”,但是扭曲的劳动力市场带来劳动力成本上升,实际上转而增加了发展的制度成本,导致企业运行成本增加并增加了城市发展的困难。社会融合不足带来的移民在城市发展的短期化,使其难以通过不断的人力资本投资成为熟练性技术工人,并因此限制了城镇部门的产业更新。而缺乏社会融合带来劳动力就业的短期性和流动性,也使得企业部门难以通过稳定用工和对劳动者人力资本投资来推动产业升级。因此,城镇部门劳动力成本提高,产业层级被固化在劳动密集的低利润产业模式,使得企业经营显得更加困难。在企业经营困境下减少劳动力就业,则进一步使得移民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风险性增强,并进一步导致他们行为的短期性。移民的社会融合不足,还约束了他们的消费行为。由于迁移行为的短期化,移民的储蓄率非常高而消费率非常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镇化过程中的内需不足和产能过剩。因此,与其说我国当前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供给过剩,不如说是城镇化过程中由于没有实现人的城镇化和生活方式的城镇化,从而带来有效需求的不足。可见,由于移民社会融合不足带来人口群体行为的短期化,同样给城镇部门带来累积性和长期性的影响,限制了产业升级和社会生活的改善。

综上,在城镇化过程中,移民的社会融合不足会对人口迁移过程中具体移民的行为选择和行为模式带来累积性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城乡发展。甚至可以说,由于存在社会融合不足导致乡村移民的代际循环,带来农村的“发展陷阱”;由于社会融合不足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扭曲、造成产业转型升级的阻碍,带来城市的“发展陷阱”。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来说,只有构建出有效的乡城迁移和社会融合模式,才能更好地实现城镇化。

构建城乡联动发展机制

可见,移民的社会融合构成乡城迁移和城镇化过程的关键一环。加强社会融合,才能促进乡城迁移过程,使城乡发展实现正向的反馈,使得城乡发展能够突破“双重陷阱”并构建出城乡联动发展的机制。通过加强社会融合促进移民完成人口迁移,有助于农业部门逐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社会融合,可为城市部门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给,推进经济发展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并落实城镇化过程实现人的幸福福利的目标追求。良好的社会融合过程,有利于移民实现良好的自身发展,提高他们的收入和生活稳定性,同时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和归属感。社会融合也会提高他们在城市稳定居住和增强消费的倾向,他们会增加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增强对子女教育的投资,从而使得通过迁移逐步实现社会流动和代际流动,构成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动力。总之,移民的社会融合构成了城镇化发展的枢纽,能使城乡二元结构得到逐步突破并实现城市社会的内在整合,为持续的城乡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提供动力。

移民城市的发展,要求移民在进入城市的过程中实现社会融合并有效推动城市发展。良好的城镇化过程,需要乡城迁移得到有效实现,并将这种乡城迁移构造成为城乡发展的动力。如果说城镇化的第一个时期是吸引大量人口进入城市的非农化过程,当前的城镇化发展已处于解决移民群体市民化和社会融合问题的关键时期。因而,移民的社会融合关系到城镇化的进程和成效。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