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改委在提到城镇化时表示,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未来户籍制度或许最终可以让位于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强调的是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与持有户籍的人口享有的公共服务仍有一定差距,有的地方差距大一些,有的地方可能差距很小。“总的想法是随着居民在一个地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越长,其享受的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户籍人口的水平差距要逐步缩小。”
这算是官方首次给出的户籍改革大方向的表述,然而这一改革方向却只能算户籍改革的中间道路。其方向是站在保留制度本身,通过其他制度作为辅助,推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立场上的。这种改革思路的核心观点是,我们处于某阶段某过程,社会的发展不均衡,资源分配不均,如果盲目的放开一些管制制度,则会酿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现在又需要调整,所以就用一个中间制度来作为缓冲和润滑,希望在保留原有制度,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寄希望于某些落后的制度则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变得不再对群众形成束缚。
一方面,地方政府取消绑定在户籍上的福利的各种动作仍然主要停留在纸面上,很多福利看似已经松绑,但实际上有着非常严格和苛刻的门槛要求,这对于大部分人,特别是农民工与低学历人员来说都很难达到。而在这种背景下,随着各种限购的纷纷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户籍上的权利,因此这一改革方向非但没有进展,相反在近几年是大踏步的倒退。
另一方面,在放开户籍的约束方面,我们是有很大进展的,在城镇化的影响下,可以说已经基本上初步实现了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自由过渡。但是高福利的大城市仍然是坚冰一块,如人民日报曾经所说,外来人口对一些落户政策的热情正渐渐淡去,因为他们发现这一政策只是花瓶。这条路也很难走下去。
因此,在户籍的两个改革方向都进入了死胡同的时候,作为中央,最应当做出的决策是确定改革的主要方向,并辅以具体政策。两个方向虽然殊途同归,但执行起来却应明确改革破冰的主攻点。笔者肯定发改委的表态有积极意义,很有可能也是当前状况下不得已做出的无奈选择。但是容易的改革不是改革,改革必须有所突破,要用制度变革带动社会的发展。我们用一个制度去作为另一个制度的补充,只会引发制度上的混乱。这就好比用信访制度作为司法制度补充一样,最后司法的严肃性被淡化,而信访则被滥用和无效化。
居住证制度的建立固然是好的,也值得肯定。但从发改委层面来说,不应该将居住证看做是能根治当前诸多问题的大还丹。即便是推行开了居住证,户籍制度改革也不应停下脚步。取消绑定在户籍上的各项福利,实现制度上人口从乡村到城镇和从城镇到乡村的双向流动,才是改革的大方向。至于居住证制度,它不可能取代户籍制度,也承担不了户籍改革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