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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还需筑牢家庭防线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形成持续震慑,成效明显。经过不懈努力,整个社会迎来清气上扬、浊气下降的政治新生态。”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反腐败不仅要保持高压态势,还要增强预见性、系统性、科学性,建议尽快出台反腐败法,实现法治反腐、制度反腐,紧紧扎住制度围栏,真正实现“有权不可任性”,努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林志梅介绍,她所在的南京市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3件22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9件42人,千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2件3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资金量大、权力集中的领域仍然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环节尤为突出。行贿犯罪数量上升快,同比上升达到59.4%,长期行贿、多头行贿现象多发,同时行贿手段更加多样化、隐蔽化。掌控国有资产、手握决策权的个别领导干部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利益共同体”的窝串案比例呈上升趋势,个别单位“前腐后继”现象突出。

  林志梅认为,反腐工作要突出专业化预防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同时深化个案预防,推进综合预防,巩固社会化预防,制定专业化预防工作办法。在办案中坚持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充分保障嫌疑人的人身权益和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动办案人员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确保司法公正。

  今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家庭反腐提出了新的要求。林志梅还认为,通过反腐实践可以看出,在落马官员的受贿过程中,家人的身影时常闪现。作为反腐败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筑牢反腐败的“家庭防线”,意义尤其重大而深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要将家庭反腐败教育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巩固家庭的“大后方”,引导、鼓励当领导的家人走正道,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做正事。(法制日报记者丁国锋)



(责任编辑:ZIDONG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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