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问包公今何在?谁为弱民申屈冤?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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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问包公今何在?谁为弱民申屈冤?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公安分局是这样办案的
我叫张伟清,是,男,汉族,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三号,身份证号,422121195310200412
2006年12月份,查凤琴,陈志国(黄冈市财政局会计师),魏丽君(黄州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员)非法卖掉我的房改房,并将26万卖房钱存入魏丽君的帐户,查凤琴骗取21万装修费和我前妻的财产分割费,分别给了黄冈分局公安遮起保护伞,(这些均已备案)2006年12月,查凤琴抢劫我十万元借据/印章及十万余元家具,多次侵入我的住宅勒索现金,更不可思议的是查风琴竟然带领多人到财政局机关扰乱办公,报警数次却不处理。2009年6月25日下午,查凤琴强行开锁侵入我的住宅,再次搬走全部家具,门卫截下,却被出警的东门派出所王所长放行。
为此,我到法院起诉,可又被查凤琴重金贿赂收买,撤回了我的诉求。
由于公安/法院袒护,包庇,查凤琴等团伙气焰更嚣张,2011年9月7日,查凤琴带领社会闲杂人员名目仗胆的将我非法绑架拘禁,打伤致残。(法医鉴定为九级)。还威胁殴打我的代理人彭桂珍。并恐吓威胁:“你告我呐,我不是好惹的”。
六年来,作为受害人,我曾多次向湖北省公安局控告举报黄冈市黄州区公安分局的不处理行为,都不见结果。
六年来,该市局也曾多次的接待我们来访,结果反映的问题都如石沉大海。
六年来,黄冈市人大主任何东英,市委书记刘雪荣分别签署了“依法办案,严惩犯罪”的批示报到黄州区公安分局,但他们依然我行我素。
六年来,我们奔走呼号,要求依法讨回公道,整治查凤琴一伙犯罪嫌疑人,可是,黄冈分局一看发现反映的案子与查凤琴有关系,他们不但不受理,反而将我的材料像废纸一样扔出去,随即将来访人拒之门外。为此,使我在精神上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社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不容许侵害的,是平等的,查凤琴一伙捏造伪证,借助黄州区公安腐败势力迫害我的事实令人痛心。在湖北这个地方,查凤琴一伙与公/检/法/司几乎形成了一种关系网利益链。我作为受害人,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伸,截至目前,他们依然纠集黑社会势力,不断威胁我的代理人,使我的案子不能正常进入程序。
望上级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依法严惩黑社会势力,依法清除公检法司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法律神圣之尊严,还弱民一个公道!
受害人 张伟清
(代理人)彭桂珍 15672655998
201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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