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不立,派出所居然称犯案人不服鉴定结论
发布时间:2015-06-22 来源: 人民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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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请问这是公安机关在正常办案吗?
尊敬的陕西省公安厅和新闻媒体:
我叫张建军,男,现年36岁,陕西长武县人,家住咸阳。本人是陕西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渭南华阴市华山动感温泉风情小镇”金御城6#楼的项目负责人。因在华阴工程建设中出现欠款纠纷,我公司现场工程师被华山现代地产董事长崔连福带领社会闲杂人员打成“轻伤二级”,华阴市公安机关在鉴定结论得出近一年却不做任何处置。迫于无奈,我现在只好将华阴市岳庙派出所肆意渎职,专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甚至公开包庇犯罪嫌疑人,大鸣大放徇私枉法的做法,向社会做实名公开举报。衷心祈盼能够引起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尽快制止其这种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华阴温泉风情小镇-动感温泉,是华阴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主张,由华阴市招商局对外招商兴建的“大型国际化温泉度假村项目”。它于2010年12月对外招商, 2010年11月山东商人崔连福“中标”,由此专门成立了华阴市华山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意来开发这一项目。该项目位于华阴市华岳路以西,贵妃路以南,太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项目总投资20亿元,项目地块共分7个区域,占地667.82亩。该项目最后定位为“大型旅游复合地产项目”,并对外宣传强调说,项目建成后对于完善华山旅游要素,提升旅游档次、延长游客滞留时间、增加城市人气都将起到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也相信它并看好它,所以我们安大建设工程公司就也加入了进来。我们于2013年6月20日同华山现代地产,签订了华山动感温泉风情小镇6号楼《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我方垫资完成部分设施,华山现代地产公司按75%支付进度款。然而这却是一个骗局,20亿的招商项目注册资金居然仅仅2000万元【见图】。因此我们在合同签订后,就积极组织施工而华山现代地产无法付款,他们第一次付款时就晚了40多天,其后每每如此,基本的进度款 75%连一次也没有付够过。这样一来到2014年5月底,华山现代地产已拖欠我们“进度款”即达300多万元,我们百般无奈就按照合同约定,向华山现代地产发出停工待款的书函,多次向其协商讨要工程进度款项也无果。为了甩开我们,该公司居然单方强行下达“解除合同”,这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招商来的“大款”居然是空架子,且如此这般做事,谁也无法理解。
我们的工人曾于2013年11月27日,聚集华山动感温泉风情小镇售楼部向华山现代地产公司讨要欠款,华山现代副总陶玲动手扇了木工班组一位工人一记耳光。11月29日9点多,该陶副总又纠集社会闲杂人员10余人手持砍刀到工地寻找27日与她发生摩擦的工人。我公司徐工顺便用手机将当时现场拍摄下来,被陶副总等人察觉后,折回将徐工及劳务公司现场项目经理邱斌打伤,并将徐工的手机强行夺走删除掉拍摄的内容,同时将办公桌椅砸坏了许多,并加以威胁和恐吓。此次殴打事件致我公司徐工右眼严重受伤,曾送华阴市人民医院该院嫌其严重不予收治,后又转至咸阳市中心医院眼科住院治疗达40余天,医药费至今由我公司垫付。为了息事宁人,我们忍着,一忍再忍。总想协商解决,但却是事与愿违。
2014年6月28日下午,我公司派徐工携委托书前往华山现代地产协商处理“民工工资”事宜,且提前同其项目经理张昕电话做了预约,可是徐工等到达他们的办公地点(华阴市军工粮站2楼),按门铃无人理睬,徐工只好把委托书放到他们公司大门口的窗户上下楼准备离开。可就在此时,现代地产董事长崔连福和张昕经理,带领山东口音的十余名社会闲杂人员统一着装,手持统一长短的钢管冲下楼来,他们手拿钢管在院子里追打徐工,直至将其打倒失去意识而不得动弹,幸得有好心人报警, 120救护车将送徐工送到华阴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本次打人事件,经医院检测徐工被打断左侧第10肋骨,左股骨、腓骨外侧踝及腓骨头挫伤,并致其胸背外伤皮肤挫裂伤,双肺下叶挫裂伤,双侧胸腔积血,经过整整一个月的治疗,到同年7月28日才出院。该地产公司仍然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徐工受伤的所有费用全由我公司做了垫付。徐工出院后,他本人和我们公司多次要求派出所处理此事,但管辖区的岳庙派出所,却以“未做伤情鉴定”为由不予处理,后经多次交涉华阴市公安局刑事鉴定中心就出具了一份“轻微伤”的鉴定结论。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这怎么可能是“轻微伤”啊。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2014年9月华阴市公安局则出具公函,委托省级鉴定机构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对我公司被打人员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其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按照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可是 当我们拿着鉴定结论后送至华阴市岳庙派出所,要求立案依法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当办案民警王某一再推脱,直至2014年9月15日岳庙派出所才受理了,但始终没有立案通知书。按理在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定性为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对打人凶手采取强制措施,但直今已经9个月过去,事发一年整,华阴市岳庙派出所却以打人凶手对伤情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为由,将案件搁置。期间,我们曾三次被派出所要求前往陕西省公安厅进行再次鉴定,但每次都被省公安厅坚决拒绝另行再做鉴定,派出所还曾带我们到陕西法医鉴定中心做鉴定仍然被拒绝。这样以来,似乎则为岳庙派出所找到了更好的借口,就 把此案一直拖着,意在拖到最后达到不了了之的目的,从而使犯罪嫌疑人彻底逍遥法外。
毋庸置疑,作为招商而来的外省商人,是应该得到我们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尊重和爱戴!不过话说回来,来到当地我们也不论你是有何关系,是谁做了靠山,也不论你的后天究竟是有多大和多硬,可守法诚信经营是根本。然而这个全球信守信的准则,却华山现代地产抛到了脑后,任意毁约,恶意拖欠建设款,还纠结社会闲散人员动武施暴,实说了,这样的公司理应当早就被市场规则淘汰出局的,可是在某些微妙关系的后面,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蝇营狗苟。作为国家机器的公安机关,本应公正执法,严格职业操守,但是华阴市岳庙派出所是怎么做的呢?所长刘某肆意妄为,一言一行都显露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低劣素质,办案民警领会领导意图,言听计从。我们请问,究竟是谁在背后导演着这起案件的正常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禁止“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杜绝“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我们说轻一点,岳庙派出所这是违纪行为,说重了这就是在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岳庙派出所相关人员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就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我们看看岳庙派出所的所作所为,你们自己对照“这究竟是在徇私枉法还是在渎职?”想必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清醒。这里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伤情鉴定是由华阴市公安局委托省级有鉴定资质的单位所做,无疑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在执法者岳庙派出所拿打人凶手对伤情鉴定有异议试图逃脱法律制裁,这可能吗?不用说凡是公正的鉴定不论在哪里做,其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目前事发已经一年多了,岳庙派出所还抱着某种幻想与主张这难道不可笑吗?
毫无疑问,公安机关如此这般搞下去,事情肯定还会进一步升级与发展。我们殷切期盼各级领导,人.大、新闻媒体,检察及监察机关,能够介入调查。请问岳庙派出所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呢?如果不尽快解决,我们将到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问题!(此附我本人身份证和各种证据,我对网上实名举报负完全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投诉人:陕西安大建设工程公司项目部 张建军 18629108801
被打当事人-徐工 18691841556
2015年6月18日
华阴市,请问这是公安机关在正常办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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