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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欠薪的人,竟然建议把讨薪人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3-08-03      来源: 原创 血色文阁    点击:

 

古往今来,话语权都显得十分的重要,有了话语权,你就可以制定规则;有了话语权,你就可以指鹿为马;有了话语权,你更能淹没一些反对的声音。可以说,话语权不仅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就是对于整个国家的建设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大的影响。如果是正义的人掌握了话语权,则可以明辨是非,伸张正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如果是邪恶的人掌握了话语权,则会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古之如此,今之亦然。李某某,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省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保定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在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将恶意讨薪人员列入社会征信黑名单,如果是其他普通代表提这个提案,我们尚可以理解,但是这个人不同。

 

据相关信息显示,其名下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数量,仅此公司名下的司法案件就高达“999+”,风险关系数量为“999+”,相关的司法裁判文书多达4457份。此人还担任其他11家公司相关领导。其公司曾多次拖欠农民工工资,还遭多人实名举报,拖欠款项高达上千万。另外还拖欠大量材料款。就是这么一个人,竟然能够代表人民提出意见?我们想一想,这样的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究竟是何居心?如果真正是为了司法公正和促进法律进步,我们也同样能够认可。但是我们转过来想一想,欠钱不还的人还能够制定规则,而这个规则就是为了让被欠钱的不再向他们要钱,难道让所有的农民工,材料供应商和其他人员都免费的为你打工么?所以说,这样的提议真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极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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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要把这个现象当成一个笑话来看,这种现象也深刻的体现出了我国当下一些不得不重视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经常说人民代表为人民,但很显然在很多领域,很多行业,这些代表并没有代表人民,而是代表他背后的利益集团。当然,我们也不能反对这种代表,毕竟至少他们说出了他们的心声,也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的认清了他们的丑恶嘴脸。我们社会的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才,也需要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不仅是对也罢错也罢,人民群众自有公论,国家也自有主张。我所担心的是一旦这样的人多了,他们的话语权也就更大了,就会淹没一些其他真正能够反映社会问题,真正反映民生实事的建议,就会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影响了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我们再来看一看这些年来一些代表的奇葩建议:2008年,有代表建议提高票价,春运期间铁路买不到票,根本原因在于铁路票价太低。2009年,有代表提议谁纳税多,就给他相应的行政级别待遇,老板如果纳税达到亿元,即可终身享受到厅局级待遇。2011年,有代表认为:房价上涨根本是一个货币问题,因为老百姓手中的钱太多了。2012年,有代表建议: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公民有条件转赠二胎指标。也就是说穷人可将二胎指标转赠给高学历者、富裕阶层和公务员。2013年,有代表建议给官员的夫人每个月一万元,叫做“夫人补贴”,能解除官员的后顾之忧,获得家庭的支持。2014年,北京房地产研究中心代表建议:如果男朋友买不起房,女生就应该去找40岁左右的男人结婚,20岁左右的男生可以等到40岁的时候再找20岁的女生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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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代表建议农村的孩子不要去上大学,因为一旦农村孩子读了大学,就回不到自己的家乡,回不去自己的家乡就是一个悲剧。上海大学教授建议取消抗日宣传,理由是当年日本犯下的滔天罪行,并不是日本单方面的责任。还有建议卖淫合法化的,允许代孕的,建议禁止吃猫狗肉的,建议降低富人税收的等等。以上所有的建议围绕的一个主题,就是要为富人服务,要为资本家服务。当然,为普通群众提建议的也不少,比如建议发扬中医文化,建议墓和和骨灰盒全部免费,由政府保障;建议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免费教育;建议给底层人员涨工资,建议为农民建立退休制度的。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很多事关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建议基本上都被忽略了,提一次被否决一次,而某些维护特定集体利益的建议却很轻松的通过了,我们比如禁止电动车的建议。

 

这就非常奇怪了,这些代表不是广大的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么?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么?不应该为全体中国人民谋福利提建议么?为什么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呢?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其实这个代表产生的机制上也是有问题的,最起码在很多地方是有问题的。我们有的代表根本都不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而是某些地方早就指定好的。当然,现在的代表产生的机制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本身的初衷是好的,怕就怕在某些地方为了一己私利根本都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而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所以造成了现在这种局面。那么针对代表产生的问题,我提以下几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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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群众自身要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在基层工作多年,能够深刻的体会到很多群众平时不注重维护自己的自身权益,一旦出现了利益纠纷才知道哪里出错了。就比如基层选举,我参加过很多次,绝大多数人都对这个选举本身不抱任何希望,甚至连看都不看,直接在选票上画圈,甚至有的群众嫌麻烦,就让别人代选。可以说,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每一张选票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也能够看到很多贿选行为被处罚的案例,这也充分说明了选票的重要性。因此,每一名群众必须重视自己的选举权,认真对待这样的事情,才能够通过大家的努力,把整个国家建设得更好,才能真正选出代表群众利益的代表。

 

二是代表的资料应该公开透明,受监督。在选举工作中,我们同时发现,大多数候选人都是指定好的,而这些候选人的资料,基本上绝大多数群众都不清楚,也根本不了解候选人的人品如何,能力水平如何,只有到选举的时候才能看到这个名字,却连相应的资料都没有。这可能是一些地方为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免去了很多人问东问西的时间,但这样的行为就损害了很多选民的知情权,让一些选民稀里糊涂就划了圈。为此,我建议在进行选举前的几个月时间里,候选人应该到所在选区参与实际工作,与选民多多接触,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也同时让选民了解自己。通过这种双向了解,能够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人民性和真实性,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近距离感受到代表所表现出来的真实人品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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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全国级和省市一级的代表候选人,必须提前公布自己的建议,可以进行电视或者新媒体手段来发表意见,并对自己的建议进行一个合理化的讲解,寻求选民的支持。而不能全程神神秘秘,直到最后一天才提出一个让人笑掉大牙的建议。这样更不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想法,可以说最多只是他个人的想法和建议而已,也失去了代表人民的这个重要属性。

 

三是地方政府不能过多干涉代表选举。在选举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人大只能是一个服务机构,不能是指导机构。可以由当地提前发布代表候选人资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报名,然后由选举委员会进行第一轮资格审查,去除一些不合格的候选人并说明情况。比如受过刑事处罚的,不符合代表要求的等等。通过第一轮之后进入第二轮的要公布自己的建议,供大家讨论参考,去除一些不能代表群众意见建议的代表。第三轮就是针对自己的建议进行实地演讲或者讲解,在农村可利用大喇叭和村级群自媒体等方式 ,其他层级依次类推找到适合自己发表演讲或者解释建议的方式。地方政府和人大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代表候选人,供大家参考讨论,但最终必须以广大选民最终选举的结果为准。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参与代表选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才能够真正选出一批能够代表所在集体的利益,能够代表全体民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的目标。才能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不断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你认为呢?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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