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而民主的立法犹如法治大厦的基石,缺乏这些基石的铺垫,法治大厦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时,立法治之基,才能树法治信仰之柱。
文 | 法之徒
来源 | 法之徒的法律博客
科学而民主的立法犹如法治大厦的基石,缺乏这些基石的铺垫,法治大厦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法治基石如何制作、相互关系结构怎样、效力位阶、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等等,这些无疑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管家,否则法治基石不免杂乱而无章,法治信仰无从树立,法治大厦则无从建起,而身负此重任的法律管家、管法之法就是立法法。
也正因此,在实施15年后我国立法法的首次修改才备受瞩目,而多达1/3的修改幅度、民众多渠道参与立法建议、税收法定的确立、禁止再发具立法效力的红头文件以及地方立法权的扩充落地等等,这些可谓亮点纷呈,所蕴含和涉及的百姓福祉变得一目了然:
百姓开始知道,以后就成品油消费税以及相关税种,政府部门都不能凭借一纸通知就随意上调;百姓开始明白,以后政府部门的内部红头文件不能变成限行、限购的法律法规,更不能成为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百姓开始信赖,原来看似冰冷、看似遥远的法律管家,实则散发出人性的温度、充满着人文的关怀。
这种酝酿后的切身体验,是将法治信仰建筑于百姓心中的最佳途径;这种向行政任性和发文任性的明确否认,实现了从立足国家治理的义务本位向服务民众的权利本位转化;这种确立地方规章不得减损公民权利的精神,实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变,可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里程碑。
立法治之基,才能树法治信仰之柱。一次立法法的修改,如同一场绝佳的普法大剧,让民众有了法治信仰的切身感受,让民众从法治信仰的预期中看到幸福感和获得感触手可及,这就必然带动民众学法用法信法,助力构建善治、信赖、民主、人权的法治精神,最终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树法治信仰之柱,才能成法治大厦。这座法治大厦,具有全民共识、中华文化构建下的特色个性,但绝无行政权力滥用、肆意为本的任性;这座法治大厦,凝聚了全民共识的坚固法律基石,汇聚了无数国人的坚定法治信仰,因此它无比坚固;这座法治大厦,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它聚积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勤劳和勇敢,必将巍峨耸立在世界法治国家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