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参见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载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12435/201712/18c831eededb459cb645263ebf225600.shtml, 2017年12月27日访问。
[2]参见胡锦光:《论我国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区别》,载《备案审查研究》2021年第1期。
[3]参见胡锦光:《论法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4]参见李玮:《论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5]参见秦前红、周航:《论我国统一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构建》,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6]参见门中敬:《我国合宪性审查的法理困境及其排除》,载《政法论坛》2021年第4期。
[7]参见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第340页。
[8]参见[德]康拉德·黑塞:《联邦德国宪法纲要》,李辉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9页。
[9]关于宪法的政治化实施方式,参见翟国强:《中国语境下的“宪法实施”:一项概念史的考察》,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2期。
[10]参见赵谦:《羁束性自我革命:党内法规制定权限的组织架构论》,载《河北法学》2023年第4期。
[11]参见雷磊:《法的渊源:一种新的分类法及其在中国语境中的运用》,载《河北法学》2021年第11期。
[12]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4页。
[13]参见魏健馨:《现代国家建构视域中的宪法实施》,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5期。
[14]参见蔡定剑:《国家监督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第121-122页。
[15]参见韩大元、张翔:《试论宪法解释的界限》,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1期。
[16]参见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434页。
[17]参见我国台湾地区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司法院”释字第748号,2017年5月24日公布。
[18]参见钱坤:《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地位的历史变迁与体系展开》,载《法学研究》2022年第3期。
[19]同前注[2],胡锦光文。
[20]参见沈春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载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12/2606f90a45b1406e9e57ff45b42ceb1c.shtml, 2021年12月24日访问。
[21]参见任喜荣:《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说理》,载《法学家》2021年第3期。
[22]参见莫纪宏:《宪法解释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重要的制度抓手》,载《法学论坛》2020年第6期。
[23]参见温泽彬:《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与话语体系建设》,载《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5期。
[24]参见蔡定剑:《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
[25]参见韩大元、张翔等:《宪法解释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1页。
[26]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118、131页。
[27]参见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纲要》,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62页。
[28]合宪性审查的大前提是宪法规范,小前提是被审查规范,结论是被审查规范是否符合宪法。
[29]数据来源: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网站,https://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DE/Verfahren/Jahre-sstatistiken/2020/statistik_2020_node.html, 2022年10月17日访问。
[30]数据来源: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网站,https://www.supremecourt.gov/publicinfo/year-end/2021year-endreport.pdf, 2022年10月17日访问。
[31]参见胡锦光:《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辨析》,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4期。
[32]参见苗连营:《“宪法全面实施”的意义探析与模式建构》,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33]参见焦洪昌、江溯:《我国宪法修正案第三十六条的规范含义》,载《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1期。
[34]同前注[32],苗连营文。
[35]参见蔡定剑:《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页。
[36]参见刘松山:《备案审查、合宪性审查和宪法监督需要研究解决的若干重要问题》,载《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4期。
[37]同前注[35],蔡定剑书,第280页。
[38]参见杜强强:《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与宪法发展》,载《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
[39]参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24条,《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第24条。
[40]参见《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17条。
[41]参见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新时代合宪性审查视角下浙江省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和思考》,载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zgrdw/npc/lfzt/rlyw/2018-09/18/content_2061418.htm, 2018年9月18日访问。
[42]参见范进学、张玲玲:《论我国合宪性审查中的宪法阐释与宪法解释》,载《浙江学刊》2022年第3期。
[43]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xinwen/2021-08/06/content_5629962.htm, 2021年8月6日访问。
[44]参见雷磊:《什么是“宪法渊源”?——基于一般理论与中国语境的分析》,载《东南法学》2021年第2期。
[45]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一种政治宪法学的解读》,载《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
[46]参见周叶中、邵帅:《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效力》,载《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47]同前注[18],钱坤文。